我同事的PR批了
vickyhappybaby • • 40161 次浏览2016年我有四个同事申请PR了。
一个亚太regional 经理,台湾籍,没结婚没孩子,被拒了,说来的时间太短
一个东南亚区经理,印尼籍,带两个孩子和太太,快一年了还在pending.
一个马来西亚槟城籍,亚太区某经理,带太太没孩子,也是在pending
今天得知被批的是薪资水平应该是最低的一个,也是马华,带太太和两个女儿申请,申请的时候太太刚在这里找到工作两个月,薪水也不高。可能夫妻两还抵不上前三个单人的。半年被批了。
我下周就要去申请了,有点紧张。。。
祝大家都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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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以工资不要太高的,8000以上就行,来个两年,太太工不工作无所谓,最主要要有个孩子,最好还读政府小学,身边好多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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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马华不是其他人可以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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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马华绝对优势 认识一个朋友 去年9月交材料 昨天告诉我已经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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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不好意思 说错了 这个例子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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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管层不如做基层的,高管自然是让本国公民来做更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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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有道理。
层主好漂亮 -
#7
单人8000我觉得已经很高啦,可能是见识不够哈哈
那位马华应该只要8000的一半吧。 看来马华真是有优势, -
#8
重点不是薪水,而是: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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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bill跟马华不是一回事儿bill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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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其实我觉得新加坡政府还是对国籍有些偏向的。
感觉中国的,印尼的,印度的整体就是比较难。
昨天听说PR买condo, 还是要交那5%, 但是美国公民,不管你是不是PR, 和新加坡公民待遇是一样的,不用交那5%, 只要交所有人要交的3%, -
#11
主要是族群吧。比例不得改变。。。
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原来是一伙的,所以更不一样 -
#12
他们有赋税互免协议,除了美国,挪威列支敦士登还有几个国家也是第一套房只用给3%的印花税。
有的政府还是为人民服务的。 -
#13
带孩子申请,孩子刚半岁,家庭月收入8k,来新快6年,老婆来了两年。pending一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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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双边自贸协定中间的待遇。如果川普要重谈新美自贸协定,那么这些免税等待遇不见得能维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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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怎么是特权呢?这是互惠呀,新加坡公民去美国也有类似优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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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你发混了吧?我可没说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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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互惠互惠,有互才有惠啊。你觉得我们政府有兴趣为了人民在国外买房减税,而给新加坡人减税吗?我看巴不得多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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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本来是想我们都拿到PR, 再买公寓的。
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直接让我先生用他个人名义买,还省5%的税。反正他拿不拿PR都不打紧。
不管我拿不拿到PR, 加我名字,就是再加5%。 哎。 -
#19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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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你理解互惠的含义吗?这又不是零和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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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美国人获益是因为新加坡人在美国也获益呀。政府把公民利益放在PR前面这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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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感觉是这边政府总体的倾向吧。也没什么对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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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可惜,确实是在永居之前。只要美国公民,管你是不是PR, 买condo和公民一样的3%。省掉其他外国人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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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这位朋友 如果我没记错 你好像11月底刚刚appeal reject,你是又马上申请了 还是接着上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