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开庭,猜猜谁赢
abcxyz012 • • 34170 次浏览这个楼已经够高了,该说的该辩的都表达得差不多了,总结两句关掉完事。
我的观点无非两个:
第一,赵女士自述因为误判而下车,赵家付出一条半人命的代价。公众并不同情,反而把她当做全民公敌。对赵女士的反感,无非是基于她故意破坏规矩下了车。而这个“故意”是基于网上的传闻,当事人并不认可,于情于理也不难推断。赵女士自述她是被环境误导,以为出了虎园才下车。这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所以公众不接受。无独有偶,2012年另一组游人也是在同样的地点被误导,以为出了虎园而下车,造成一人受伤。从另一个角度说,都认为赵女士下车是作死,难道赵女士就不怕死? 从她母亲的拼死相救,可见她是不想死的。那么她自述是误判下车为啥不可信?
其实,公众对赵女士的看法,很大程度是受网上那些流言蜚语的左右。吵架说,小三说,作女说,医闹说,接二连三地出现。其实要搞清楚真相并不难,政府完全有能力查明这些所谓的“知情人”,“战友”,“李医生”都是些什么人,还有移花接木的辽宁电视台,看看背后的推手到底是谁。那样是非曲直自然大白于天下。可惜我们的政府和警方只关心政治正确,不喜欢操世俗的心。
第二,不管赵女士是什么原因下的车,动物园在营救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安全问题。尽管怀柔区政府牵头做的调查报告否认是安全生产事故,但报告也同时指出了动物园的若干问题要求整改。这在客观上已经肯定了,动物园并没有尽到安全责任。而咱们国家侵权责任法第81条明确规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负责,能证明动物园尽到安全责任的,可免责。既然动物园有这么多安全问题,动物园拿什么来证明自己尽到了责任? 那么从法理上来讲,动物园就应该负责。部分网友老是把赵女士下车,和动物园责任混杂在一起,认为有前因后果,赵女士有错在先,动物园无责,其实这是误解。
以上就是我这个帖子要表达的观点,我认为如果只认法理,动物园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但是,中国的法制还远远谈不上完善。地方保护主义,官官相互,还有社会舆论都会影响这个案子。至少一审赵家赢不了。咱们就吃着瓜看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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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必须禁止家庭自驾游,大部分的家庭存在着领导权争夺问题,领导权大部分的时间不是握在有理智的那个人手上,握在敢于无理取闹的那个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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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碰瓷的也常说这话,说是车撞的ta,不是ta撞的车。
小孩都知道乱冲马路有生命危险,还是有很多人横冲直撞。
小孩子都知道酒后驾驶危险,还有很多人喝潮了还超度驾驶。
明知故zuo的事情太多了,我手机没电都打不完。 -
abcxyz012 楼主#203
对赵女一切的不满,都是基于一个个谣言,她吵架,她官二代,她作,她不讲规则,她碰瓷。
吵架说是怎么出笼的? 是在事发后一天,一个所谓的知情人在网上散布的。当时赵女还在抢救,赵母已死,赵女老公又否认,那么怎么可能有其他的知情人?
还有那个所谓的北医三院的李大夫,说人家是医闹的,后来也证明是子虚乌有。这整个事件就是一个局,把赵家人往黑成恶人。
所以你们才信赵女士是碰瓷这种鬼话。 -
abcxyz012 楼主#204
那么你又是根据啥断定人家是碰瓷的呢?有找老虎碰瓷的吗?还搭上老妈? 你说这个话自己先过一遍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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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楼主这是要以 1% 挑战 99%呀。。。。。东方人文化讲究 自律, 古时说自作孽不可活,现金时髦no zuo no die
楼主这是在挑战人类的正常思维呀 ---- 高速路上,路人横穿马路的人被车撞死, 楼主是否认为政府有过错? 比如,为什么政府没有在路边挂满铁丝网,防止行人爬过去?
楼主把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当成了弱智,如果世界要像照顾弱智一样的,照顾每一个人,那这个世界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
abcxyz012 楼主#206
你别扯这个淡,我不挑战任何人,也没把谁当弱智。但是,死咬赵女士下车是故意作死的,确实有点弱智。你怕老虎,她就不怕? 低头走路撞大树的多了,哪个是故意的? 我反对的是舆论左右审判。赵女下车和动物园违规是两个概念。各是各的错,不能先一口咬定她找死,然后推论死了就活该。
路人横穿马路,出事当然有责任,但要是车辆超速呢?要是司机酒后驾驶呢?如果撞完后司机不管,直接开走了呢? 有没有责任?
这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我的意思是分开来看。不能抓住一面的错就认定另一方无责。 -
#207
其实我在看到这帖之前,只看过视频。
没看更多的关于赵女的任何所谓造谣:官二代、小三、医闹。。。 这些谣言是这帖里看辟谣才看到的,真话 。
至于夫妻吵嘴,负气出来啥的,有看过。至于是不是谣言,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下车了。
签免责协议,至少已经在提醒顾客该怎么做。
赵家讲,一路上都没看到老虎!孩子还问老虎在哪?赵母说,可能天热,在草丛里。
(这是赵女为了说明没有老虎而讲的)
然后又说,晕车想换位开车。。。在附近没看到老虎,误以为出了老虎区。
(你一路上都没看到老虎呀,不会想一路上都可以下车?你母亲还跟孩子讲,可能在草丛中)所以没看到老虎就产生误判,难以自圆其说。 -
abcxyz012 楼主#208
你还是要把两件事混在一起,赵女士下车肯定是有错,不管她是不是故意的,都是错的。
我一再说,赵女士的错再大,都不能抵消动物园的错。这个话很难懂吗?
为什么我说不讨论赵女士的错,因为这个案子不是普通的纠纷或伤害案。法律明确规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负责,动物园尽到安全责任的,可减免责任。这里没有提到游客的过错。也就是说赵女士的过错,不能免去动物园的责任。只有动物园自己证明自己安全上没毛病,才能免责。你从一开始就下车下车下车,没完没了,根本弄不明白问题的焦点在哪里,老是拿普通邻里打架的标准来判断是非曲直。咱俩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 -
#209
没有下车,就没有一系列悲剧。
现在这个帖子不是在讲赔偿官司吗?
赔偿不讲赵女的错,专挑动物园的错,就象一个罪案里面,只有从犯没有主犯? -
#210
就象地铁公司没有安装电子闸门的时候,没存在过错,你能指责他们还没安装电子闸门是在非法经营吗?安装了,只能说更加完善而已。
不要把自己的错强加在别人头上。 -
abcxyz012 楼主#211
是,要不是赵女士自己下车,要么就没这事,要么动物园肯定要天价赔偿。现在就是在说赵家告动物园安全不足那部分。你还一直说赵女下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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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12
法律规定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动物园里的伤害案就是动物园的责任。你不服也没用啊。
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呢? 因为猛兽是动物园豢养的,并非在完全自然环境中。动物园必须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和手段来控制猛兽,避免对游客的伤害。在这方面,动物园与游客并不对等。游客对动物的危险性,还有动物园的环境不可能完全了解。游客花钱是来消费的,作为经营一方,有责任确保大众的安全。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如果动物园该做的都做了,并不是只要出事动物园就要赔。所以法律还有一条,如果动物园尽了安全职责,可减免责任。 -
abcxyz012 楼主#213
动物园的伤害案和普通伤害不同,法律上有专门规定,这点还要讲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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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经营权是相同的吧,都是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允许才经营的,这要说人家非法经营,是不是自己去告那批准经营执照的单位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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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15
这又涉及到其他法律的的问题了,旅游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旅游点必须做安全评估,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做好安全预案,并定期培训和演练。
严格来讲,动物园在上述项目都有瑕疵,也就不能说完全符合经营条件。
显然,赵家背后有懂法的高人指点,能专门针对动物园的软肋出击。现在动物园勉强站的住脚的自证只是尽了告知义务。除此以外,全都值得商榷。 -
#216
法个毛线,她妈妈的买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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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尽管挑尽漏洞,动物园只要拒绝赔偿,针对不足完善设施,这才是真正民众从教训中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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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罚可罚,赔莫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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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19
这就矛盾了,动物园要拒绝赔偿,就要证明安全措施已经足够了。既然都足够了,你还指望动物园自觉改善设施? 这不是矛盾吗?
打官司总有输赢,输了就要赔,谁让你被人家抓到短处呢?你反对赔偿,理由呢? -
abcxyz012 楼主#220
你还是从个人好恶考虑问题,因为讨厌赵女士,所以即便输了也不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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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21
要是没有法律基础,买命钱也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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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碰瓷只是举例子,不是重点。
讨论一下,酒后驾驶送命和横穿马路致死吧。 -
#223
就像你讨论碰瓷那样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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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24
都致死了还说是碰瓷? 有这碰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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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都说了不讨论碰瓷
用你的逻辑讨论一下酒后驾车至死,横穿马路致死。难道这些人不知道危险? -
#226
说个题外话,我认识一对夫妻。女的背着老公在外面找男人,结果有个朋友就告诉她老公了。老公把那个男的一顿打后,和老婆又重归于好了。却反过来说他那个朋友无中生有,败坏他老婆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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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不矛盾,地铁公司拒绝赔偿也说明了自己够安全的了,但还是安装了电子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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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28
我的逻辑? 我还没明白你想说明什么。有话就直说,没工夫跟你兜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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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29
不存在拒绝赔偿的问题。已经在诉讼了,赔不赔偿是法庭说了算,关键你要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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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你指哪一场官司?那一个碧山自杀男没有获赔!
赵女这个案件,就算是你打赢了官司,只能讲你钻赢了漏洞,鼓舞了那些犯错者的士气。 -
abcxyz012 楼主#231
我真的搞不懂,赵女士除了一时犯糊涂下了车,她还有什么地方让你如此敌视? 你的恨从何来? 就算她有错,一死一伤的惩罚还不够吗?
什么叫钻漏洞? 于理于法,谁的错谁承担,如果法院判动物园有错,为什么不该赔偿? 不鼓励消费者索赔,难道该鼓励商家忽视安全,偷工减料,拿人命当儿戏?你究竟希望看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
#232
为什么网上一边倒骂赵女士,原因很简单,这种不守规矩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就是非常令人讨厌的人,但是悲哀的是这种人往往还是得利的一方,法律很难管到这种没素质的人。这次踢到铁板了,相当于老虎替天行道了,大家叫个好,也是一种情绪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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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几年前成都发生的那个暴打女司机事件,也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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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34
所以说网络不是讲理的场所,只是发泄的地方。太多看见怂人压不住火的。看什么事只凭自我感觉,不问是非缘由。我认为你是不守规矩的人,你就是坏人。管你为啥下车,反正我看你不爽就开骂,骂完爽了就好。
痛恨不守规则没错,然而却没有多少人质疑规则。对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所谓规则也逆来顺受,甚至当做理所当然。这也不能说是什么公平正义。 -
abcxyz012 楼主#235
女司机变道,别车,肯定是有错。可以投诉她,打人怎么都是不文明。至于后来网上挖人家开房记录之类的隐私,大加渲染,那就涉及犯罪了。 -
#236
我真搞不懂,你是怎么看出我的恨?
对不守规矩者,大家一致鄙视才对,那么算不算敌视?是对这种行为敌视吧。
讲你洗白赵错你又跳脚,为什么总把下车下得那么无辜?
赵女是一时糊涂下了车?老虎一时口痒咬了赵?
什么叫做就算她有错然后怎么怎么,那么我能讲,就算动物园有错,她不下车就什么事没有。
毕竟老虎出现的时候,那么多车在园里,车里的人都在完全地观赏着? -
abcxyz012 楼主#237
那你为什么观念那么偏激呢?打官司输了,也不让赔,还说人家是钻漏洞。
不守规则当然不对,但也分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过。你咋就不能相信人家是误判呢?认死了赵是故意下车面对老虎?就算她无视规则,她敢无视老虎吗?
要说守规矩,动物园该不该守规矩? 合同法,旅游法,安全生产法,侵权责任法,样样都能找出动物园的毛病。出事以后态度前恭后倨,表面慷慨承诺大包大揽,背后却千方百计造谣抹黑。怀柔区政府区,罔顾事实,公然包庇护短,更无视回避原则,这些你咋不鄙视? -
abcxyz012 楼主#238
就算是什么都没发生,动物园的错还是错。只是没有人去较真而已。是麻烦迟早都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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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鼓励消费者索赔?我们不会没有原则地鼓励。
现在我们没看到所谓的那个商家养的老虎窜出栅栏闹出虎患,所以没有偷工减料之嫌。
忽视安全视人命为儿戏?这个帽子大了。
凭什么讲人家视生命为儿戏?人家非常郑重其事提地醒赵女士:快上车不要视生命为儿戏。
我最希望看到一个什么结果?
我希望看到:人们能从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慎重行事。相关单位慎重批准一些具有危险性旅游项目。 -
#240
如果要我直接点:
那么就是不要姑息那些犯错者,应该给予相应的罚款或相关惩处。
对动物园重新审核,对于有漏洞的地方,给予最高的惩罚。
对于这场官司,希望看到,司法是用来保护守法的民众,而不是被利用成转嫁代价的工具。 -
abcxyz012 楼主#241
没有足够安全措施,公然无视国家多项法令法规,经营高度危险的自驾游项目,不是拿人命当儿戏又是啥? 什么叫没有虎患? 仅在这家动物园,猛兽伤人的事件就不下六起。就是在同样的地点,2012年就曾经发生过游客误以为已经出了虎园而下车小便,结果被老虎咬伤的事件。
出了事情,不在自身管理上找漏洞,反而一味地中伤抹黑受害人。而负有监管责任的怀柔区政府,不知回避,还主动牵头搞事故调查。即使在事故报告中明确存在缺乏风险评估,无有效安全预案和安全配备,缺乏安全演练,部分演练记录丢失种种重大问题下,硬是把责任完全推给受害人,得出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荒谬结论。正是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官商一体,包庇纵容的社会现状,才助长了不法经营者的气焰。如此下去,还谈什么保护公众?
看问题要全面。不能因为一方有错,就错到一无是处。连人家行使合法权利都被你鄙视。 -
abcxyz012 楼主#242
司法不是利用来转嫁代价的工具,普遍上讲上这句话没毛病。可是放在这个语境里,说明你还是认为赵家在讹诈。
一个人犯了错,不等于她就失去了基本的权利。十年前,新加坡一个大耳隆跑腿被判五下鞭刑,结果因为法庭书记官的疏忽,记成八下。最后罪犯多挨了三鞭。这件事后犯人家属要求300万的赔偿。最后双方和解,具体赔偿数目保密。你可以认为犯人是狮子大张口,但你也要看到,一个小小的疏漏,可能带来的可怕后果。连一个在押犯人都能要求公平公正,赵女士为什么不能? -
#243
呵呵
和你辩论这些,真心觉得浪费流量。 -
abcxyz012 楼主#244
我请你来了吗?你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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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这个犯人挨多三鞭是书记的疏忽,赵女下车,造成她妈的死是谁的疏忽?
我没说过鄙视赵女行使合法权益,我只说过鄙视那些犯错却想方设法让别人为她的错买单的人。 -
#246
这话说的,论坛感情成你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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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47
起因是赵女的疏忽,过程是动物园的举手无措。不是赵女士把责任推给动物园,而是法律把责任判给了动物园。
2010年,香港20多名游客,在菲律宾被绑架。在全世界众目睽睽之下,警察用大锤一下一下砸巴士车窗。可是车上的人质早已被杀光。事后菲律宾警方负责人抱怨,我们没有防爆设备,我们没有资源,我们没有这方面训练,我们没有。。。总之就是没有责任。可是全世界都不会原谅菲律宾。
面对老虎,仅仅轰油门按喇叭管用吗?这跟抡大锤砸车有什么区别?你没这个没那个,早干什么去了? -
abcxyz012 楼主#248
是你要辩的,吭哧瘪肚半天,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完事说浪费时间。那你在这墨迹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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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菲律宾这个事情的确警方责任不大,缺乏经费的情况下,无法有效的进行反恐训练,实战的时候表现拙劣那是顺理成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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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xyz012 楼主#250
警方责任不大? 罪犯本人就是警察,警察总长在救援最紧张的时候去喝咖啡聊天,派去谈判的人是罪犯的弟弟,还给罪犯传话不能投降。有无数狙杀罪犯的机会却没人下命令。当着罪犯的面逮捕他弟弟,刺激罪犯杀人,再加上无比笨拙的砸车,你说菲律宾警方责任不大? 警察直接把那八个人杀了,责任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