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开庭,猜猜谁赢
abcxyz012 • • 34170 次浏览这个楼已经够高了,该说的该辩的都表达得差不多了,总结两句关掉完事。
我的观点无非两个:
第一,赵女士自述因为误判而下车,赵家付出一条半人命的代价。公众并不同情,反而把她当做全民公敌。对赵女士的反感,无非是基于她故意破坏规矩下了车。而这个“故意”是基于网上的传闻,当事人并不认可,于情于理也不难推断。赵女士自述她是被环境误导,以为出了虎园才下车。这听上去有点不可思议,所以公众不接受。无独有偶,2012年另一组游人也是在同样的地点被误导,以为出了虎园而下车,造成一人受伤。从另一个角度说,都认为赵女士下车是作死,难道赵女士就不怕死? 从她母亲的拼死相救,可见她是不想死的。那么她自述是误判下车为啥不可信?
其实,公众对赵女士的看法,很大程度是受网上那些流言蜚语的左右。吵架说,小三说,作女说,医闹说,接二连三地出现。其实要搞清楚真相并不难,政府完全有能力查明这些所谓的“知情人”,“战友”,“李医生”都是些什么人,还有移花接木的辽宁电视台,看看背后的推手到底是谁。那样是非曲直自然大白于天下。可惜我们的政府和警方只关心政治正确,不喜欢操世俗的心。
第二,不管赵女士是什么原因下的车,动物园在营救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安全问题。尽管怀柔区政府牵头做的调查报告否认是安全生产事故,但报告也同时指出了动物园的若干问题要求整改。这在客观上已经肯定了,动物园并没有尽到安全责任。而咱们国家侵权责任法第81条明确规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动物园负责,能证明动物园尽到安全责任的,可免责。既然动物园有这么多安全问题,动物园拿什么来证明自己尽到了责任? 那么从法理上来讲,动物园就应该负责。部分网友老是把赵女士下车,和动物园责任混杂在一起,认为有前因后果,赵女士有错在先,动物园无责,其实这是误解。
以上就是我这个帖子要表达的观点,我认为如果只认法理,动物园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但是,中国的法制还远远谈不上完善。地方保护主义,官官相互,还有社会舆论都会影响这个案子。至少一审赵家赢不了。咱们就吃着瓜看着吧。
-
#51
赵女士是误判,那也是赵女士的错!
话说那得有多气愤才会导致那么大的头脑空白。
赵女士是下车游荡多久才碰上老虎的?
她妈是让女儿游荡多久才去救女儿的? -
abcxyz012 楼主#52
毫无疑问,赵女士不是想寻死,她只是一时懵懂,造成了终生的懊悔。她的错她自己,她的母亲都付出了代价。
但通过这件事,暴露出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这种形式的巨大风险。作为公益设施,首先就是要在安全上做到极致。而不是没事只管挣钱,出了事就想着怎么把责任推掉。如果动物园当初有安全评估,有安全预案,有安全装备,有人员培训(以上是怀柔区政府报告中的四点改进意见),那么事情就可能不是这个结局。即使救不了人,赵家人也无话可说。既然没做到,那就不能怨人家挑毛病找理由。
至于一味地黑人家人品,或者骂人家找死都不足取。 -
#53
撞上电线杆,电线杆不用赔偿。
-
abcxyz012 楼主#54
但你如果说,他就是想撞电线杆,你自己信吗?
-
#55
自己的错自己承担。不要转嫁代价。
给她赔偿就是在纵容各种作的奇葩。 -
abcxyz012 楼主#56
多久你不是看过录像吗?前后十秒。你咋还是相信她是吵架生气才下车啊?谁跟你说的这个话啊?
-
abcxyz012 楼主#57
自驾游,走走停停,东张西望,猛兽就在身边,格外紧张。为什么不可能出错追尾?
一旦没有了玻璃保护,在不在车里还有多大区别?你不下来老虎就不敢吃你? 老虎吃你很轻松,根本不必发狂。 -
#58
我现在就想问一句,赵女士到出多少钱呀?
你分我一半,我来帮你。肯定比你一个人顶着好吧。 -
#59
刚有人发布的时候看的视频。
十秒之内的步程有老虎,赵女士误判?谁跟你说的? -
#60
这点破事没完没了,没钱我就不回复了
-
abcxyz012 楼主#61
你要这么说就没劲了,讨论问题而已。你没兴趣可以不发言。
-
abcxyz012 楼主#62
那你就免开尊口。
-
abcxyz012 楼主#63
一看你就没有仔细看过事情的来龙去脉,当时车子在路上,路边十多米外是一个两米多的高台,三只老虎趴在高台上,车里的视角低,看不到台上的老虎也正常。再说,要是她想死,下了车就冲老虎去了,干嘛过来换座位。
-
#64
但你如果说,电线杆会赔偿,你自己信吗?
-
abcxyz012 楼主#65
难道就该纵容经营者违规,把风险留给大众?
-
abcxyz012 楼主#66
你在偷换概念,我意思是,赵女下车,就是想找死,这个逻辑不成立。就跟没有人故意想撞电线杆一样。
-
abcxyz012 楼主#67
录像里有时间,至于为什么下车,她自己说的还不行吗?你说她生气下车又是听谁说的? -
#68
我就想问你,你得有多么作才会在凶猛野生动物区内走走停停?让野生动物们轻松地吃你?
-
#69
为了索取赔偿而说的话,只有1%的人相信。
她对你说的,不是生气下的车? -
abcxyz012 楼主#70
我是说车子走走停停,你想什么呢?
-
abcxyz012 楼主#71
关于这一点,赵女和她丈夫在电视访谈时候都说了,你否认的根据是什么呢?
-
#72
违规经营?经营没有执照?也别给动物园抹黑嘛。
-
abcxyz012 楼主#73
你的意思是她故意下车,让老虎咬到破相,再把她妈也搭上,最终为了讹这区区一百来万?
-
abcxyz012 楼主#74
这就要看法院向着谁说话了。严格来讲,按照旅游法,没有风险评估报告就经营旅游点,那就是违规。说非法经营也对。要不怎么动物园着急忙慌地赶紧补上。 -
abcxyz012 楼主#75
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到,三人成虎,先入为主,是多么可怕。从第一时间,网上就把赵女下车说成吵架赌气。其实判断一下,就能知道这种说法靠不住。当时赵母已死,赵女在抢救,唯一知道真相的赵女老公否认吵架,那么这个吵架说,必定是他人揣测,或者是蓄意散布的。以这个吵架说为起点,网上开始把赵女说成作女,富二代。说她颐指气使,行为霸道。说她老公不够男人,自己不敢冲上去,反而让丈母娘上去送死。说赵父是高官,医闹。把赵家都说成不守规矩的坏人,一切都按照既定的逻辑来演绎。在此同时,动物园却在极力安抚赵家,承诺一定负责到底,让赵家不要发声。实际上是让赵家放弃话语权。
后来赵家人出来澄清了,还有辽宁电视台断章取义,移花接木地让赵女说出我错了,然后大加渲染。尽管种种手段十分拙劣,一旦形成先入为主,当事人再怎么澄清公众也不肯接受。宁愿相信她找死,也不接受她是误判。理由呢?对不起,就因为我觉得你是作女,才符合我原先接受的故事脚本,仅此而已。公众反应是如此,至于赵女作死论的始做蛹者,反而讳莫如深。
在中国,打官司告状,最讲究占领舆论制高点。无论有理没理,先在舆论上彻底摧毁对方,从而为诉讼赢得先机。这件事如此,雷洋案也是如此,说不出雷洋死因,就开足马力,上网,上电视,先把雷洋嫖娼坐实。只要让每个人觉得雷洋是人渣,那他怎么死的就不再重要。这就是抹黑雷洋的好处。
还有彭宇案,事后查明法官“说不是你撞的你为啥管”这句话纯粹是子虚乌有,但是舆论已经形成,尽管彭宇已经承认就是他撞的人,为了缓解舆论压力,就是不能处理彭宇,还是政府出面买单。事后,谁是谁非没人再关心。这就是所谓的后真相效应。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这件是不是也如此? 因为先入为主,当事人怎么解释都是越描越黑。赵女故意找死这个观点根深蒂固。连最直观的录像都不能改变看法。当时赵女下了车,不紧不慢地转到车的另一侧,打开车门,然后等老公给她让位。如果是明知是在虎区而冒险换位,那么老公应该在她下车的同时就换到副驾的位置,给她腾出空间迅速上车。很明显,赵女和她老公都没有意识到老虎就在附近.。如果故意找死,那赵女应该是直对老虎而不是背对。至于碰瓷说就更扯了,试想,除了佛陀,谁会有勇气以身饲虎? 还搭上自己的妈,然后回来讹点钱? 平心而论,只要冷静地分析,不难发现这些说法都很荒谬。正是由于大众心目中早已把赵女定位成作女,不管这些说法多么荒谬,只要能让我气顺我就接受,反之再合理的解释我也不信。无它,先入为主。
普罗大众,本应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对经营者横挑鼻子竖挑眼,以维护我们的权益。可现实是,大家对经营者的错误视而不见,反而对一个因一时疏忽,已经付出惨痛代价的消费者义愤填膺,喊打喊杀。典型的“看见怂人压不住火”,完全被谣言舆论所裹挟,这正是谣言背后的推手所期待的结果。要追朔谣言的源头很难,但它的得利者显而易见。 -
#76
都不纵容,你是说野生动物园违规吗?证据?
赵女士违规,视频就是证据! -
#77
退一万步,就算她知道在虎区,也最多是以为没有老虎在跟前,没有危险才下车。这最多就是麻痹大意,谁都有犯傻的时候,低头族撞电线杆的多了,难道都是跟电线杆过不去? 为啥非要给人家一个寻死的罪名。
要说偷换概念也是你在换,没有人故意要去撞电线杆,但撞上了能怪电线杆吗?赵女士不是故意下车找死,但就是下车了,能怪动物园吗? 找死是网友根据她的行为而言。 -
#78
我的意思是:被老虎咬到破相,把妈搭上,是赵女士的违规行为造成,不应该得到任何赔偿!
至于是不是想讹诈,这是人家的心理活动,我不作揣测。 -
abcxyz012 楼主#79
无论什么原因,赵女都不该下车,这是她的过错。我一再说,这里不讨论赵女的错,因为法律规定很清楚,动物园里动物伤人,其责任者就是动物园,而不是游客。动物园能做的只是证明自己尽了安全职责来减免责任。具体地说,一要看事发前,是否具备旅游法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条件,具体内容前面我已经说过了。二要看事发后动物园是否按照安全规范和安全预案实施有效的营救。前者不具备,算违规经营,后者没做到,算责任事故。
严格来讲,上面两点动物园都有瑕疵。 -
abcxyz012 楼主#80
你和很多人都以为,赵女有错,动物园就不该赔钱,可是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该不该赔钱,赔多少,主要是看动物园是否有责任。 -
abcxyz012 楼主#81
撞电线杆当然不怨电线杆,但如果电线杆位置不合理,横亘在人行道中间,经常有人不小心撞上去,那就是市政的问题了。
同样,赵女下车了,能不能怪动物园那可不一定。这就是涉及到动物园是否放置了足够的警示标志之类的。根据赵女士所诉,她被事发的环境误导,才误以为已经出了虎园。这正是本案在审理的内容。是非曲直不能靠我们主观来说,要法庭评判。 -
abcxyz012 楼主#82
25年前,美国一位79岁的老妇在麦当劳买了一杯热咖啡。随后她不小心打翻了杯子,导致腹部大腿烫伤。后来老妇把麦当劳告上法庭,理由是麦当劳把过热的咖啡卖给她,没有顾及到可能对顾客造成的危险。最终陪审团判麦当劳赔偿大约290万美元,双方事后和解,具体赔偿金不详。这就是著名的热咖啡案件。
可能在旁人看来,老妇纯属讹诈,你自己打翻了杯子,怎么能怨店家呢?但是美国的法律专家是这样解释的,法律的精髓,是要保护弱势群体,只有通过诉讼,才能迫使商家不断地改进服务,不断地减少消费者的风险。后来全世界麦当劳的咖啡温度都降低十华氏度,这就是消费者得益的体现。
赵女士的案子有类似之处,都是消费者本身有直接过错导致伤害,但这并不妨碍追究业者的过失。只有在法律框架内,更加严苛地要求经营者,才能让普罗大众享有更安全的服务。这其实是符合我们每个人的利益的。善恶是非,要站在不同角度去考虑,不能为舆论或媒体所左右。
多说一句,赵女士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坚持走司法途径,犹如秋菊打官司,这是中国消费者法律意识逐渐成熟的体现。作为消费者之一,你永远无法确保类似的灾难不会降临到你自己头上。事件发生后,动物园已经加强了安保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说,赵女士家用一条半人命,为每个消费者争得了现实利益。即便你不领情,也不应该人身攻击,更不应该诋毁谩骂。 -
#83
不小心打翻杯子 跟 自己把咖啡往腿上倒,完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如果赵女士是不小心翻了车子导致被老虎攻击,那么起诉动物园还情有可原。而她却是自己打开车门走下车去喂老虎的。
至于她狡辩说车开了很久以为没有老虎了,就好象老太太自己把咖啡倒在腿上之后狡辩说咖啡放了很久以为不烫了。
我相信如果美国老太自称 是以为咖啡不烫了所以打开杯盖往腿上倒咖啡的,就算被烫伤了美国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这种讹诈行为的。 -
abcxyz012 楼主#84
你说这话就是典型的主观主义,人家明明说以为已经出来了才下车换位子。你咋就一口咬定她就是主动去找老虎咬的? 你当她是如来佛吗?事实上她确实是在等着上车时候被老虎叼走的,不是冲着老虎去的。
你自己看看视频再回复好吗? -
#85
我为什么要管她是怎么想的,她心理怎么想的你也不会知道。法律从来都是论迹不论心的。
老太太打翻咖啡是意外,而赵女士下车并不是意外。
她自己说的以为没有老虎了,就下车了。很明显下车是她的自主行为,而不是意外翻车。
如果老太太是以为咖啡不烫了,就往腿上倒。哪怕她不是故意想自残也不可能打赢官司,难道不是吗?
假如有人以为二楼不高摔不死人,结果自己跳下来就死了。哪怕他并不想寻死,难道能找大楼索赔吗?
假如有人以为剧毒农药喝的少就死不了人,结果把自己毒死了。哪怕他并不想寻思,难道能起诉农药厂吗?
总之,意外 跟 自找 是两码事。 -
abcxyz012 楼主#86
说来说去你还在纠结她是主动找死。你既然都不管她是怎么想的,那又凭什么替人家下结论呢?
法律论迹不论心? 你这话是哪个书上教的? 法律上主观故意是断案的最主要因素之一。故意杀人和误杀能一样吗?
老太太能不小心打翻杯子,为啥赵女士就不会不小心判断错? 你都知道老虎在身边,下车是送死。那么赵女士要是知道老虎就在不远处,还会下车吗?人家说误判有啥不合理? -
#87
这个案例,是典型的,为争夺家庭领导权,不顾当前危险,任性胡为,而造成的悲剧。多少的,中国式家庭悲剧,就这样产生了。眼睛集体盲了,全世界都看不到这一点。
-
abcxyz012 楼主#88
你说人家家庭如何这个话,有什么根据吗?是你听说的还是猜的?
-
#89
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
abcxyz012 楼主#90
什么恒不恒,这种事只有她家人有发言权。道听途说,你就恒信,人家当事人说了,你就恒不信,对不对? -
#91
你一直强调不讨论赵女的错,明明就因为她的过错而直接造成的事故,却来对动物园吹毛求疵,翻查漏洞?
翻出漏洞,然后讨论漏洞,赵女的过错由于不讨论,让人们渐渐忽略了最主要的过错方? -
#92
支持楼主,动物园至少有一半的责任,完全没有应急方案。
-
#93
司法机关调查了动物园,没有安全上的责任。
-
#94
她是不是主动找死谁都不知道,但是至少可以肯定她是主动下车,这一点连水军都没法否认吧?
老太太打翻咖啡是意外,而她自己下车并不是意外。不论你再怎么舌灿莲花也不是意外。
那些喝百草枯吓唬人的也没谁是真想寻死的呀,只不过误以为百草枯是低毒性,死不了人。最后无一例外都死于肺纤维化。难道他们去起诉农药厂?化工厂?
生命要珍惜,自己的行为自己负责。 -
#95
电线杆本没错,撞的人多了,就有错了。
动物园本没有错,下车的、开窗喂熊的人多了,就有错了?
我就不相信动物园在跟他们免责签协的时候,没有提醒不可以在园区随意走动,不可以与猛兽接触(互动)。 -
abcxyz012 楼主#96
你咋就是不明白呢,赵女士下车有错,所以才有官司打。但动物园的错跟赵女士的错不能互抵。这不是两个人打架,你打我我也打你,谁都不占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这个案子的关键就在于,动物园有没有尽到责任,而不是赵女士有多少过错。 -
abcxyz012 楼主#97
我前面已经说了,所谓的免责协议是违法的,所以无效。而且动物园入门处只花不到一分钟时间念一遍协议内容,就认为尽到了告知义务,也太草率了。 -
#98
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abcxyz012 楼主#99
你说的司法机关是哪个? 刚开庭就有结论了?如果你指的是怀柔区政府搞的事故调查报告,我前面已经说了,那是明显的袒护。所以赵家申请异地审理。再者,事故报告不代表司法结论。
-
#100
总之,赵女士下车是重大过失,赵母故意下车救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