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知道婚姻法有一个 24条司法解释
红色彗星 • • 12973 次浏览大概就是 指的 国内的夫妻双方在关系存在期间 如果是一方借贷 由双方承担
不知道新加坡这种是怎么判定的,知道有一个“穷籍”的说法
原贴地址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f-QkBIBr9w&t=54s

2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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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确是这样。好像一直是这样吧。如果婚后收入算是双方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债务也算双方共同债务吧。
话说我有两个朋友都是因为队友婚后借了巨额债务,然后队友一走了之人间蒸发,只能自己独自还债,可怜啊!这样的人渣简直是该不得好死! -
#2
我记得好像有修改过?新的借贷法好像是需要双方签名才有效?但刷信用卡这种就不知道了。非法律界人士,坐等专业人士分享。只知道在坡有非公民的配偶,大多银行会要求一方借贷,配偶需要签知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