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In Law申请的LTVP到期之后的问题

Roundabout  •   •  14357 次浏览

本人是公民,队友是PR,由于队友工资不够高,我们又需要有一个老人帮忙带娃,而我的父母不方便老新加坡,于是以我的公民身份给队友的母亲申请到了LTVP,IPA letter上写着是yearly renewable up to 3 years until the child is 3 years old, after that, not renewable.

 

我想问问,这种情况,3年之后,假如队友薪水比现在高了(》6000),那么是否可以让TA自己给TA母亲申请LTVP。我明白申请是一定可以的,批不批也是case by case,关键我不太清楚的地方就是,可不可以在TA母亲LTVP3年到期之前就开始操作,让她不需要离开新加坡就能拿到新的LTVP。

 

论坛上相信有不少给In Law申请LTVP的,大家三年之后都是怎么做的呢?

9 条回复
  • 浩南哥
    #1

    申请ltvp不是只能给亲生父母申请吗?配偶父母的申请怎么申?

  • underwood
    #2

    是可以的狮城帮上经常有这种例子

  • bluestem
    #3

    你们没交保证金吗好像三年到期再申请延期保证金会被扣掉吧。
    可以到期后回去,过一阵子再来申请。

    没有保证金就无所谓了,试一下也是无害的

  • x4
    #4

    公民才可以严格上说,不叫申请,而是appeal
    也就是pr先给亲生父母申请,被拒绝后换公民女婿,媳妇做担保人

  • 飞鹏
    #5

    现在不是保证金了,是要去银行办banker guarantee

  • Roundabout 楼主
    #6

    我们确实有交保证金请问你家的情况是和我家一模一样吗?

    麻烦请教您,这个三年之后的延期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 nickhuq
    #7

    之前批的是nonrenewable?我的理解就是不能续,但是可以重新申请呀

  • Zzzh
    #8

    可以直接让你队友申请 不需要等到到期再申。只要大于6k,大概率直接批准
    到时候换一下就行了 保证金到期之后取出来就行了
    亲身经历 没有错的

  • bluestem
    #9

    我们那个有点早那时候还是在ICA交的保证金,2000块,没敢冒险,到期了就老老实实回去了,后来再来申请没通过,应该是薪水不够高。

    现在变成banker‘ gurentee,估计没啥风险了吧,钱在自己银行帐号里。楼上一位说可以应该就是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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