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那些移民申请的中介真的有ICA内线??
LoAndBehold • • 18357 次浏览移民局人员和女儿涉受贿 以加速处理马国女子永久居民申请
https://www.zaobao.com.sg/znews/singapore/story20191010-996023
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涉嫌在女儿的介绍下,接受一名马国女子1500元的贿赂,并多次非法进入移民与关卡局的系统,查看女子的永久居民申请记录。三人在星期四(10月10日)被控上法庭。
贪污调查局和警方发表联合文告,指马来西亚籍女子郑慧妮(24岁)为加快本地永久居民申请,通过中介吕蕙妏(28岁)贿赂我国官员,被控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吕蕙妏和移民与关卡局客服人员张如丝(49岁)则各面对两项共谋接受贿赂的控状。张如丝还另外面对20项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
据了解,张如丝和吕蕙妏是母女,两人被指共谋从郑慧妮处取得1500元。
根据控状,郑慧妮于2017年9月28日和10月10日,两次以750元贿赂张如丝。为她处理永久居民申请事宜的中介吕蕙妏充当中间人角色。
除了接受上述贿赂,张如丝也涉嫌非法进入移民局中央确认与登记资讯系统(CIRIS)。她涉嫌11次查看郑慧妮以及6次查看另一名女子的永久居民申请记录,三次查看一名男子的身份证号码。
移民局回复本报询问时表示,该局在进行内部调查时,发现张如丝涉嫌不法行为,因此向警方举报。张如丝是一名客服人员,职务仅负责解答民众关于注册身份证的疑问,并没有参与处理永久居留的申请程序。她去年12月19日已经被辞退。
该局也指出,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应维持最高诚信标准,并严正看待犯错的职员,任何人一旦违法将面对法律制裁。
贪污调查局则在文告中表示,我国对贪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贪污罪成者可面对高达10万元的罚款,或监禁长达五年,或两者兼施。
滥用电脑法令罪名一旦成立,则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
三人案件展至11月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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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呵呵5年
这执法真够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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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这跟闯红灯一个概念的,抓到才叫犯法,没必要大惊小怪。这跟关税局内部勾结私烟,警察局某些警察忽悠些免费炮,时不时都会有这一类的新闻,见多不怪就好了。重点是一看就知道是那个中介打着移民局内部有人好办事的噱头来赚钱的,新闻却报道成受害者贿赂,想把自己政府公职人员都圣母化也别这样污蔑人家贿赂。真会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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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说实话看到才一千五就感觉……值吗……何况根本没啥意义,就是早知道晚知道而已,有啥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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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是的啊,她又不是批PR的人,越权也只能看个进度,就为了这点钱,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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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可能有具体内容呢,比如正在审核xxx而不是只有in progress or final stat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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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内线到不一定但是认识人是有的,有些以前就是在政府部门做工辞职出来的。就光网上刷slot这个事情,kallang那些旧组屋楼下的中介就比你我厉害几百倍。如果对PR申请没自信,找他们肯定是有用的,不能说保证,但是概率上会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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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AndBehold 楼主#7
那他们究竟怎么帮呢?刷slot 那个不算。这个太低级了。而且现在好像也不需要了。
难道就是在纸质申请的时候帮你用PDF填表? -
#8
是的上次就遇到过一个二手车商,他说以前在LTA工作,里面很多他的熟人。
各行各业估计差不多吧。 -
#9
填表的时候字写得好算吗?细节不懂,不过我们不是经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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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字写的好看有啥用电脑填写pdf打印出来的比手写的清晰好认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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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不可能做到100%没有问题世界上再廉洁的政府,也做不到所有公务员都奉公守法,总有一定比例的人愿意以身试法。关键问题是用制度来保证绝大多数的奉公守法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