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Letter of appointment,然后又有更好的offer

离人心上秋  •   •  25074 次浏览

  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做HR的或者对HR的流程比较精通的朋友。

  我上个礼拜跟新公司签了Letter of appointment,然后现在又有一个公司offer我更好的待遇。

  我已经能确定新的公司会签我,那我可以拒绝之前已经签订的offer吗?

  LOA的内容我反复读过了,并没有发现如果decline offer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请问这里有遇到这样情况的小伙伴吗,请分享一下您的意见

9 条回复
  • LaoK
    #1

    會上前一個公司的黑名單。

  • 离人心上秋 楼主
    #2

    这是肯定的了,上一个公司还是个上市公司

  • #3

    如果这两家公司不是一个行业。。没有什么关联。。就跳。反之则。。。

  • #4

    有时候业界名声也是要紧

  • 离人心上秋 楼主
    #5

    我现在的公司和第一个offer我的公司还有第三个公司都是同行。。

  • #6

    如果是专业人才,这样做有欠专业,业内会留下不好的印象,新加坡市场就这么大。如果是一般职位(可替换性高的),则无所谓了,想换就换。

  • #7

    如果是我,选择第二家就先定下来,不然第四家给的比第三家还高咋办呢?

  • JimmyNyJel
    #8

    遇见过类似情况,就觉得既然签了就不要反悔了,不然心里也过意不去,就当跟后面的offer无缘了
    进来后发现很多当时没谈到的公司待遇,感觉还赚了
    所以也别想那么多吧

  • 离人心上秋 楼主
    #9

    你说的对,我们这个行业,新加坡大型的企业也就四五个公司,所以我决定去第二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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