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投票,犯法吗?
功夫熊猫 • • 54177 次浏览我们常听到:“不投票会进监牢!”
这句话,可信吗?
相信大家都已经陆续开始收到投票卡了。在9月11日投票日之前,早报网先从选举局官方网站取出一些投票相关的重要内容,为你解答不投票会有什么后果、是否将面对法律制裁,以及投票须知的消息。
■ 如果我不投票呢?
你的名字将会从选民名单上删掉。这表示,你将不能在今后的大选、补选或总统选举中投票。你也将不能成为选举候选人。
■ 若名字从选民名单中删除,我可以复名吗?
可以,你必须先向注册官说明没有投票的原因。
你可以通过选举局网站要求复名。你也可以从网站上下载表格,并将它邮寄或传真给选举局。
你也可以亲自到选举局或民众俱乐部或联络所申请复名。
选举令状颁发后,选举局将不接受复名的要求。
■ 什么样的理由被视为无法投票比较可接受的理由?
-在投票日当天在国外公干;
-在投票日当天海外留学;
-在海外陪同留学海外或出国公干的丈夫或妻子;
-出国旅行;
-生病;
-产下宝宝。
如果理由无效,就必须缴付50元才能复名。
■ 投票时应该留意什么?
-你只能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投票早上8时开始,晚上8时结束;
-携带符合规格的身份证件(如NRIC、护照,或由国防部、警察部队或民防部队分发的证件);
-不能携带、穿上印有政党党徽或候选人标志的衣物、物件或文件;
-投票站内不能使用手机。
■ 投票是秘密的吗?
选举局表示,选票上印有编码,是为了确保民主选举的公正性,不是为了要知道选民所投的对象。
只有在非常严格的情况下才能批准任何检察选票的要求。即便如此,选举局表示有足够的保障确保任何人都难以查出某个选民是如何投票的。
统计后,选票都将密封起来,储存在最高法院的保险室六个月。之后,所有选票和相关选举文件都将被销毁。法庭只有在判定有舞弊投票的行为,从而影响选举结果的情况后,才会批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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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http://goo.gl/gV8G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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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得有选票。得有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