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在6月13号搬去新地方,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房东却说你是26号搬进来的,所以只要你在5月26到6月25之间搬走都要收足这一个月的租金。
我已经提前一个月跟他说了,合同上也没写清楚其他。他这样给我收租是对的吗?我有可能让他给我少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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