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在我家干了十个月了,之前说好不可以用手机的,她的手机平时交给我看管,她晚上想用的时候问我要,我给她用家里的wifi。她也不经常要求用手机,一个月一次吧,我还挺满意这一点的。六个月贷款还清的时候,她要求off day和每天用手机,off day 我同意了,用手机我没有同意。
昨天发现她偷偷买了一个新手机,被我发现后她跟我挑明要每天用手机,不然就不干了。她也有各种缺点,之前也吵着说不想干了,我老公各种说服教育,算是安稳住了。虽然她也是各种毛病,但是想着哪个女佣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就凑合下来了。我觉得用手机的问题很严重,我也不能再妥协退让了,不行就把她送走了。
刚才打电话问中介,我可不可以把她直接送回印尼,中介说女佣有权利选择transfer 或者回国。请问版上的妈妈们,女佣有选择的权利吗?这个是新加坡的法律,还是每个中介的合同规定的?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