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特殊的情况,有经验的请回答

冥想的鱼尾狮  •   •  36928 次浏览

Hi 各位,


2016年1月用LTVP申请的PR,期间补交过一次材料。Pending到现在准备换EP,然后再申PR。请问这种方法可以?还是必须得等到第一次有结果后才能再递交申请?谢谢了~

8 条回复
  • 王二宝
    #1

    等第一次有结果再说

  • 王二宝
    #2

    可以更新个人资料,从LTVP变EP,挺大的进步,说不定对申请有加分。。。

  • 冥想的鱼尾狮 楼主
    #3

    谢谢。所以说就写信给ICA说换EP了这样?

  • 王二宝
    #4

    是的,提供EP的复印件,如果有其他改变,最好附加一封公司信。。。
    16年1月申请,已经一年半了啊,中间没主动补个税单,工资单之类的么?如果没有,也可以一并附上6个月的薪水单。。。

  • 冥想的鱼尾狮 楼主
    #5

    好的,谢谢了~笔芯~

  • #6

    我是EP换成LTVP,这样来说我不是退步了?PR pending11个月了。。。。

  • 王二宝
    #7

    理论上来说确实是退步了。。。但是担保人的条件比个人条件重要。。。
    如果你的薪水之类的没有变化的话,那也不算太大的退步啦。。。

  • #8

    薪水公司都没有变化其实。我老公是马来西亚华裔,PR。不知道算不算个优势~换成LTVP也是不得已。因为怀孕了,公司反正就是各种找借口不愿意给我renew EP,说什么公司外国人太多,没有办法提交~我问过MOM,说是基本没可能会不能提交反正最后就是说换成LTVP+LOC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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