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不是自雇证,先分清这两条路

xiaoyu91  •   •  9290 次浏览

在新加坡,很多人把“自雇”和“EP”放在一起讲,但这两件事其实不是一回事。按 MOM 截至 2026-07-22 的规则,EP 是给被公司雇用的专业人士、经理和执行人员;如果是自己经营业务,通常要看的是 EntrePass,或者其他更适合的准证路径。


受雇 EP

  • 由雇主或指定代理代申请。
  • 核心是雇佣关系:公司是雇主,你拿固定薪水做对应岗位。
  • 截至 2026-07-22,EP 需要满足最低固定月薪和 COMPASS 要求;目前普通行业起薪门槛是 S$5,600,金融服务是 S$6,200。
  • 换工作时,通常要由新雇主重新申请,不是自己随便“挂”过去。

所谓自雇路线

  • 重点是你自己经营公司或业务,而不是替别的雇主打工。
  • 更常见对应的是 EntrePass;MOM 把它定义为给想在新加坡经营、并且业务具风投支持或创新技术属性的外国创业者。
  • EntrePass 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而且没有固定最低薪资门槛。
  • 如果只是想“开公司 + 自己留在公司做事”,关键不是名义上怎么写,而是你是否符合相应准证条件。

容易混淆的点

  • EP 持有人可以拥有新加坡公司的股份,这不等于你就变成“自雇身份”。
  • 如果 EP 持有人要在另一家公司出任董事,通常还要看 MOM 是否批 LOC。
  • 真正要创业、自己掌控业务的人,通常先从 EntrePass 这一类规则看起,比硬套 EP 更少走弯路。

我自己的理解很简单:EP 看的是“你被谁雇、做什么岗位”;自雇看的是“你是不是自己在做生意”。先把这条线分清,再去看薪资、股权、董事职位,思路会清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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