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开新加坡要提前结束租房合约,目前没和房东谈妥
圆珠笔 • • 30219 次浏览我一个人租整套。从2017年9月16日到2018年9月15日。押金是一个月房租。房租是每个月16日交。5月16日- 6月15日的房租已经于5月16日交了。
5月18日时,我告诉自己的中介要6月底离开新加坡(也告诉了具体日期)。我和她(我的中介)说,我的底线是这个:“我6月16日按时把房租交了。6月底退房(也就是说,6月底到7月15日的房租我也交了,但是提前把房子退给他)。房东他押金要是扣了,我也接受。这是我的底线。但是,你不要一开始就告诉他这是我的底线”。 也就是说,我的settlement proposal 里面,房东损失了1个月的租金。
然后这个“聪明的” 中介就和房东说了: “我的房客可以交房租到7月15日,但是他6月底离开。你是不是押金就不还给他了?” (吐槽一下这个中介,究竟是怎么想的。哪有这么问问题的,这完全把我的底线告诉了房东!!“。
房东然后说: “是的。我要扣他押金。然后还要交他给我pro-rated agent commission fee (也就200不到)”
我听了火了(即火房东,也火我的中介)。回复说: “合约里说,如果提前解除合约,pro-rated commission fee房东有权利从押金里扣。你扣吧。然后,我既然房租打算交到7月15日,我就7月15日再交房给你”。
然后房东说:“那我咨询一下律师,周末再回复”。
都十几天过去了,也没有什么屁回复。
To summarize the above, 我开始的settlement proposal,让房东提供只损失了1个月的房租,而且提前2星期退房。但是他还要我交200块的罚款。我恼火,不提交不交200块的罚款,现在我说,我只能到7月15日才交房(也就是说我的房租管到那一天,我就哪一天交房;但是实际上我6月底就离开新加坡。而我聪明的中介也告诉了房东具体日期)。
那现在我有三个方案,在考虑中,请大家给我意见
1. 如开始自己的想法,我这个月6月16日照样交一个月的房租,管到7月15日。反正6月底走人。钥匙那怕到时邮寄给他。坚决不接受提前查房,交房的请求。
2. 我这个月6月16日交半个月的房租。其他不管。 钥匙给他。
3. 我这个月就干脆不交房租。契约里说,房客7天不交房租,房东能re-eter, and repossess。 那我就第七天搬到酒店去。但就是合约里有7天不交房租就能re-enter and repossess 这个说法,我看到好像房东也不能第8天就闯进来。而是还要经过历时1, 2个月的法庭eviction procedure才能进入,扔房客东西吧。反正我早就不再了。而且到时候契约都结束了!
不知道假如我选择2或者3,房东能对我在新加坡的时候做什么?不会闯进来偷我东西?我这个月都是放假,基本在家(但是不能提前飞走)。但是也要偶尔出去吧。
最后我的身份,签约的时候是EP, 中途变成了PR但是没有通知房东。也不想告诉他。
谢谢大家的建议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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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扯淡 押金是押金 月租是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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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不妨把合同里关于提前解约的条款放出来
大家才能提意见啊 -
圆珠笔 楼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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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目测还有其他条款楼主继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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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珠笔 楼主#5
没有了,就那一段这个是标准的契约,一般都是这么写的。
关于提前解约的,也只有一段。我仔细看过了。
看来你对新加坡的契约不一定熟悉。 -
#6
楼主要不要再好好研究下合约仔细读读
理解什么是Lawfully
看看Orange tee合约中的
Default in Payment / Repossession /Termination -
圆珠笔 楼主#7
那你告诉我那个lawfully是啥意思?请给我详细解释一下。
然后那个default in payment/repossession/termination
我不早就在主贴里写了吗?难道我主贴里哪里写错了?不是7天? 然后这个“不交房租/重新所有/解约”的段落和你问的还有其他哪些”提前解约“是有直接关系吗?
再说了,你和我讲这些也没有用。我反正就走人了。现在就3个方案。其他不接受。房东有本事就去小额法庭起诉吧。 -
#8
Orange tee 标准合约4. Provided always and it is expressly agreed as follows:
Default in Payment / Repossession /Termination
If the rent hereby reserved shall not be paid for seven (7) days after its due date or if there shall be a breach of any of the conditions, covenants or stipulations on the part of the Tenant herein contained, then and in any of the said cases it shall be lawful for the Landlord at anytime thereafter to re-enter and re-possess the premise or any part thereof and thereupon this agreement shall absolutely cease and determine but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right of action of the Landlord in respect of any unpaid rent or any antecedent breach of any of the Tenant’s covenants herein contained.
In the event the rent remaining unpaid seven (7) days after becoming payable (whether formally demanded or not), it shall be lawful for the Landlord to claim interest at ten percent (10%) per annum on the amount unpaid calculated from after the date due to the date of actual payment.
另一个条款
*Diplomatic Clause / Refund of Pro-rated Commission)
Notwithstanding anything herein contained, if at any time after the expiration of twelv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e commencement of this tenancy, the immediate occupant of the premises,
M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shall be transferred out of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 permanently by his firm, ceased to be employed by his firm or if for any cause whatsoever he shall be ordered to leave the Republic of Singapore, then and in such a case, it shall be lawful for the Tenant to determine this tenancy by giving not less than _____________ (____) months' advance notice (this is in addition to the twelve (12) months aforesaid) in writing to the Landlord or by paying _________________ (____) months' rent in lieu of such notice. Documentary evidence of such transfer, cessation or order shall be required and such notice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commenced on such date as the Landlord shall have actually received such evidence.
If this agreement should be lawfully terminated by notice in writing by the Tenant before the expiry of the tenancy herein aforesaid, the Tenant shall refund to the Landlord, pro rata, the commission of Dollar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S$_____________), paid by the Landlord to his real estate agency, Agency Licence No. of ORANGETEE & TIE PTE LTD. The Landlord shall be entitled to deduct such refund from the deposit held by the Landlord. -
#9
其实楼主你想怎么做你自己都想好了
去做吧! -
#10
看你的合同通常relocation有相应条款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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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反正都决定跑路了, 管这么多干嘛?最多房东以后再也不敢租给中国人了.另外你的什么电话账单啊, 水电费啊, 也都不用管了, 反正都要走了.
契约/合同对一些人来说就是废纸, 所以以后再也不要埋怨为啥本地人不想租房给我们的同胞了.
另外认真回复一下层主:
Diplomatic clause 只适用一年以上的合同 -
#12
楼主,屋主是愿意和你商量的。并没有一定要你完全完成租约,把租金交到9月。这样你应该告诉屋主租金交到6月底。然后再说押金呀,按比例扣钱什么的。这省下的半个月的租金比那个200块多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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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珠笔 楼主#13
恩,我本来也是这样和我的中介讲的我说不要一开始就把我的底线告诉房东,如果告诉他我的情况,然后说房租交到6月底,看他什么反应?然后这个我的中介立即说房东肯定不同意。
后来她和我房东协商的时候我把我的底线(交到7月15以及可以放弃押金)和盘托出了。
这也是我恼火的地方。哪有这样没脑的。把我的利益完全不当回事了。傻逼中介。反正在新加坡租房的经历就是,你的中介只有在开始签约,你必须给她佣金的时候特别helpful, 后来就不把你的利益当回事了。 -
圆珠笔 楼主#14
原来你在等我贴那个diplomatic clause我的合同没有啊。我还指望有呢。就是现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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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Diplomatic Clause需要住满一年所以1年合同不存在这个,房东有权力一直追讨房租到最后一天。我们同事有一个倒霉孩子relocate什么都没管直接走人,可是屋主刚好是律师,他已经去了香港还是收到了新加坡寄去公司的律师信,谁让他relocate还是同一家公司呢?还是不幸被找到了。
lesson learn,千万不要租律师的房子。一分钱都会被追到天涯海角。 -
#16
房东不同意和扣commission不是正常的么?房东愿意和你谈,是在帮你。不愿意和你谈,完全按照合约来执行,是应该的。房东为啥要损失一个月房租?为啥要没到期从新付给agent commission 来找租客?
我觉得房东不同意,你就应该按照合约履行你的义务。period.
不懂你恼火什么。 -
#17
楼主不应该设定底线不底线的既然已经签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你自己签合同之前没有考虑到relocate的问题,因而没有协商改动合约内容,就当教训了吧。至于返不返给你押金,不返是正常,返是房东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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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每个人的合同内容千差万别请不要用别人的合同条款套用在你的案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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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重谈啊。就说既然要扣押金,那就房租算到搬走那天,也就是6月底。感觉房东挺好说话的,就是中介不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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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你要这么说的话那房东就说可以走合同房租得交到九月合约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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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一年的房子也可能有我有个朋友是6个月fix,6个月flexible,后来第8个月走了。但这个不是标准合同,要自己谈的。那个朋友自己是lawyer,所以可能比较会谈判。
新加坡的标准合同觉得是超级袒护landlord的,这个不管哪个国籍的人都同意。一般的diplomatic clause甚至不把你找到其他国家的工作(不是公司relocate)当成解约的理由。如果习惯了在其他地方租房子,来新加坡后不仔细读他们的合同,就很容易掉进这些坑。 -
#22
嗯反正至少6个月就行了,这个就是6-12个月的灵活合同,不算diplomatic clause,这个连中介费都不需要赔,就是到了6个月随时可以搬走的合同,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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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这种合同可能租金会高而且中介费租客也要多给,或者就是房子条件太差租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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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珠笔 楼主#24
恩好的,那我8月16日交给他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吧反正合同里说是每个月16号交房租对吧。
就这样。
然后反正合同里说7天不交房租可以reenter repossess对吧。那我就这月也不交房租,第七天到酒店住,让他来reenter, repossess 吧(这还是昨天一个新加坡本地的朋友给我建议的)。
然后所有损失,他去小额法庭去解决吧。这就是按照合同的说法。
对他有好处? -
#25
楼主还在纠结啊去吧!
房东其实能做的也很有限:
可以去小额法庭,然后法庭发传票给你。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出庭
当然,如果你不出庭,法庭就会判你输
但是你可以选择不执行庭令
当然,如果你不执行庭令,房东大部分情况也会拿你没办法。
但是,你的信用报告就会记录一笔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在乎
但是,你如果再回新加坡(你是PR),要买房啊,买车啊,贷款啊,办信用卡啊等等,就有问题。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回新加坡了
所以基本上房东拿你没办法的 -
#26
现在到八月十六还有一个半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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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如果打算一走了之请想清楚除非你打算一辈子都不回来了。如果我是屋主,你就这样走了,我就会去报案。结局参考之前两个中国留学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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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珠笔 楼主#28
房客和房东纠纷是民事,警察管刑事不要这个 区别老是搞不清,好不好。
房东应该去的是小额法庭。 -
#29
就为了200块把自己的信用就全卖了,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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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也许有人还会觉得卖贵了不要高估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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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OrangeTee这个中介公司,呵呵,大家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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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我也不懂为啥楼主觉得恼火其实房东看起来还是愿意谈的,如果坚持合同,楼主要给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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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同意层主楼主只是考虑了自己的利益。有合同就按找合同说话,很简单。没什么底线不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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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一直不明白楼主说的8月16给他最后一个月房租然后第七天去住酒店 难不成你想住一晚酒店然后又搬回去继续租房子那里吗 既然都说了八月十六交最后一个月 那不是已经给满一年了吗 不存在你说的那些提前搬走什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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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顶这楼我有房也不租给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