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如何离婚?
十年十年 • • 68377 次浏览结婚十年了。是真的感觉没感情了。想离了。
请问:双方都是PR, 在新加坡ROM登记的。如何离婚?
(1)是否必须在新加坡离婚?听说还要分居三年?怎么定义分居?把PR IC 地址换一个?
(2)不想再拖三年的话,能不能去中国大使馆离?或者去中国离?因为是PR,双方户口都有的。只是不在同一个城市。
先行多谢热心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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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居不用3年吧?好像是1年...不懂...早知要离咋不就办个中国的捏,多方便...结婚离婚过家家哦...
结婚离婚过家家哦... -
#2
说说我知道的一些。(1)在新加坡ROM一定要在新加坡离婚。分居是三年,三年后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再分居一年。除非有一方不能容忍的问题,比如出轨等。但需要证据。
(2)中国大使馆肯定不管。中国大使馆只管在中国大使馆登记的。回中国离,不知道可不可以。但是肯定的是,即便是在中国离了,回来新加坡分割财产,还要走一遍法庭。而且,如果新加坡法庭发现有不公平条款,或者一方提出异议,新加坡法庭经过核实,可以推翻。
最后我想说,结婚十年,用没有感觉作为理由离婚,是很不负责和令人鄙视的行为。婚姻不光只是感觉,也有责任和担当。(1)在新加坡ROM一定要在新加坡离婚。分居是三年,三年后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再分居一年。除非有一方不能容忍的问题,比如出轨等。但需要证据。
(2)中国大使馆肯定不管。中国大使馆只管在中国大使馆登记的。回中国离,不知道可不可以。但是肯定的是,即便是在中国离了,回来新加坡分割财产,还要走一遍法庭。而且,如果新加坡法庭发现有不公平条款,或者一方提出异议,新加坡法庭经过核实,可以推翻。
最后我想说,结婚十年,用没有感觉作为理由离婚,是很不负责和令人鄙视的行为。婚姻不光只是感觉,也有责任和担当。 -
#3
+1,结婚十年!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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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貌似不一个房间就算分居。。。估计免不了要请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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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于新加坡离婚新加坡离婚分四种情况
a) 一方出轨,另一方无法忍受继续生活
b) 一方之行为让另一方无法忍受。
c) 双方同意+分居3年
d)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分居4年。
不过老实话分居3年是最可行的办法。
回答你的问题
1) 分居最简单的方法是去律师行做一个separation deed (分居协议)。然后自觉别住同一个房间即可。如果不小心又住回去了会清零的哦。
2) 离婚在哪里都可以,只要所在地对你们的离婚有管辖权。大使馆要求在大使馆结婚的才可以。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t585187.htm。
但是中国法律说: 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基本上来说你们继续PR的话只能再新加坡离婚。我知道你们会想去民政局速战速决。严格来说,民政局对你们的婚姻问题也没有管辖权。你们愿意去做后果自负。
另外,我一直和大家说,在哪里离婚取决于共同财产的地点,子女归属,以及抚养费。新加坡法律是优待女生的。你自己考虑。
新加坡离婚分四种情况
a) 一方出轨,另一方无法忍受继续生活
b) 一方之行为让另一方无法忍受。
c) 双方同意+分居3年
d)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分居4年。
不过老实话分居3年是最可行的办法。
回答你的问题
1) 分居最简单的方法是去律师行做一个separation deed (分居协议)。然后自觉别住同一个房间即可。如果不小心又住回去了会清零的哦。
2) 离婚在哪里都可以,只要所在地对你们的离婚有管辖权。大使馆要求在大使馆结婚的才可以。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t585187.htm。
但是中国法律说: 六、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基本上来说你们继续PR的话只能再新加坡离婚。我知道你们会想去民政局速战速决。严格来说,民政局对你们的婚姻问题也没有管辖权。你们愿意去做后果自负。
另外,我一直和大家说,在哪里离婚取决于共同财产的地点,子女归属,以及抚养费。新加坡法律是优待女生的。你自己考虑。 -
#6
满满的负能量阿。。。。结婚都10年了就不能当亲人么T_T结婚都10年了就不能当亲人么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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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一点都不觉得新加坡法律优待女生。至少我朋友离婚的时候,我一点没觉得。至少我朋友离婚的时候,我一点没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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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我说的优待是指法律规定比如男生有义务付女生赡养费,反过来女生哪怕是百万富婆都不用养男人。
具体的个案需要具体分析,个案不说明普遍问题。
个人意见而已。感情和身心感受的事情不是法律能解决的。比如男生有义务付女生赡养费,反过来女生哪怕是百万富婆都不用养男人。
具体的个案需要具体分析,个案不说明普遍问题。
个人意见而已。感情和身心感受的事情不是法律能解决的。 -
#9
除了赡养费这一条,女生有优待其他都没有。其他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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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你想要怎样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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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啊,我结婚快6年了。也不短了,满满的都是负能量。也不短了,满满的都是负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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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表这样啊 泥萌都要幸福啊还怎么相信爱情啊T_T还怎么相信爱情啊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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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如果离婚:男方需净身出乎。这样估计算优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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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实话讲,您想多了,这样的国家如果有的话请告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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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非诚勿扰说意大利是意大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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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比如婚后财产并不是对半分。rt。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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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有空问问我的意大利同学八卦下,你的网名和我老婆的名字很像。。。。八卦下,你的网名和我老婆的名字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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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十年 楼主#18
多谢专业回答。新加坡把离婚弄到这么难,离婚率就不高了吗?就象手中沙,该走的总会走。
再次感谢。就象手中沙,该走的总会走。
再次感谢。 -
十年十年 楼主#19
妹子表怕。我只是不幸的少数。你这么善良,一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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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人的感觉至少会挡住一些不拿婚姻当回事的人。
真的想离婚是拦不住的。不过这样总能吧一些冲动的家伙拦下来吧。至少会挡住一些不拿婚姻当回事的人。
真的想离婚是拦不住的。不过这样总能吧一些冲动的家伙拦下来吧。 -
#21
感觉就算不是对半只要是多劳多得这样分还是公平的
别和我抢孩子一切好办 当然结了最好别离 感觉很麻烦-_-|||只要是多劳多得这样分还是公平的
别和我抢孩子一切好办 当然结了最好别离 感觉很麻烦-_-||| -
#22
回复不靠谱的太多,看这里离婚四个条件满足其一:
1、分居两年以上
2、一方抛弃另一方三年以上
3、一方被抓住有通奸行为
4、一方证明另一方有不可接受之行为
楼主的情况可以选择第一个。
分居的定义很松,只要找个律师当面claim分居并签字即可,允许住在同一屋檐下,只要声明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即可算作分居。
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找个律师事务所帮你们做全套流程,无需上庭,并不会有很麻烦的手续。
法庭会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星期内判决(一般都会允许),然后再经过两个月的冷静期即离婚正式生效。期间女方会收到一封确认信,女方需要单独去律师那里再次确认一次。最后双方都会收到确认信,离婚完成。离婚四个条件满足其一:
1、分居两年以上
2、一方抛弃另一方三年以上
3、一方被抓住有通奸行为
4、一方证明另一方有不可接受之行为
楼主的情况可以选择第一个。
分居的定义很松,只要找个律师当面claim分居并签字即可,允许住在同一屋檐下,只要声明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即可算作分居。
只要双方都同意离婚,找个律师事务所帮你们做全套流程,无需上庭,并不会有很麻烦的手续。
法庭会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星期内判决(一般都会允许),然后再经过两个月的冷静期即离婚正式生效。期间女方会收到一封确认信,女方需要单独去律师那里再次确认一次。最后双方都会收到确认信,离婚完成。 -
#23
sorry我也不靠谱了一下,更正1、协议分居三年不是两年
2、抛弃两年不是三年
3、再加一条: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分局四年即可。
见这里:https://app.subcourts.gov.sg/family/faq.aspx?pageid=36881、协议分居三年不是两年
2、抛弃两年不是三年
3、再加一条: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分局四年即可。
见这里:https://app.subcourts.gov.sg/family/faq.aspx?pageid=3688 -
#24
哎无论你做什么选择相信你都是经过了考虑的
还是要幸福哦!抱抱相信你都是经过了考虑的
还是要幸福哦!抱抱 -
十年十年 楼主#25
这样耗下去,婚龄6年的等到可以离婚都婚龄10年了。多谢你的专业信息。多谢你的专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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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这里有个常见的误区,不用再等三年的,你们直接去找律师,当场声明在过去的三年内已经处于分居状态,即可立即进入离婚流程,无需再等三年。
恭喜楼主单身,世界这么大,美好的人生正在向你招手。当场声明在过去的三年内已经处于分居状态,即可立即进入离婚流程,无需再等三年。
恭喜楼主单身,世界这么大,美好的人生正在向你招手。 -
#27
我听说的版本貌似不一样如果男的没有工作女的貌似也要付赡养费给男的...如果男的没有工作女的貌似也要付赡养费给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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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赞同有多少夫妻在结婚多年后还会有爱情的?很少吧,这时就是责任了,就像不见不散里说的,拉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拉右手,可是要分手就像砍下一条手臂有多少夫妻在结婚多年后还会有爱情的?很少吧,这时就是责任了,就像不见不散里说的,拉老婆的手就像左手拉右手,可是要分手就像砍下一条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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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我确定妇女宪章里面没写求赐教哪里写的求赐教哪里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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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中国的婚姻法就是这样规定的。婚后所有财产平分。能不能执行是一回事,但至少这样规定。婚后所有财产平分。能不能执行是一回事,但至少这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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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有很多东西,付出的很难用金钱衡量。所谓多劳多得,很难界定。
另外,我有个朋友的网名是美浓。所谓多劳多得,很难界定。
另外,我有个朋友的网名是美浓。 -
#32
貌似你之前说的是女生多拿我才说难度比较大的?还是我看错了?男女平分这个新加坡可以做到的,不过新加坡物权法各种技巧各种诀窍。懂法或者有钱的人还是会比较沾光的。还是我看错了?男女平分这个新加坡可以做到的,不过新加坡物权法各种技巧各种诀窍。懂法或者有钱的人还是会比较沾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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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同意懂法的比较沾光
老板还未婚 但是已经各种想好如何在这个不承认婚前公正的国家怎么留好后路了 =.=懂法的比较沾光
老板还未婚 但是已经各种想好如何在这个不承认婚前公正的国家怎么留好后路了 =.= -
#34
兩個人本來就是因為在一起比一個人生活更好結婚的,如果不是的話好聚好散沒有必要道德綁架。沒有必要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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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这个。。。。如果离婚结束后,突然有一方反悔说当初分居三年是假的,那咋办?另外,头一次看你的头像,不错。另外,头一次看你的头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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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完成后就生效了啊,不能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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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我也确定妇女宪章没写。顺便说一句,新加坡的婚姻法是妇女宪章的一部分,可见多么保护女性可见多么保护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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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生效建立在假分居的基础上啊。哈哈。你忽略我吧。我看娃闲的。我看娃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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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十年 楼主#40
您这宝贵的信息就如浓密乌云中的一缕阳光,带给我希望。既然想解脱不是那么遥不可及,倒也不会急着挣脱否定现在的一切了。多谢帅哥律师!既然想解脱不是那么遥不可及,倒也不会急着挣脱否定现在的一切了。多谢帅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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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加油!Believe in love, and always have hopeBelieve in love, and always have ho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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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哇,无意中挽救了一段姻缘呐!不过我不是律师啦,我是过来人。
不过我不是律师啦,我是过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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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那你挽救了自己的婚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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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关键问题是你们双方都想离?还是只有你想离?双方都想离直接去找个律师,说你们已经分居三年了,然后交点钱就好了。
另一种方法是双方先拖着,同时找下家,谁先找到了,由另一方提起诉讼诉对方不忠,然后肯定离婚。(不用怕财产分割的问题,新加坡的婚姻法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对家庭的贡献而非过错,对婚姻不忠不影响财产分割。)
如果只有你想离就比较麻烦了,要先签署一个分居协议,然后一定不要同居了(对方握有同居证据的话,分居三年要从当天开始重新计算。)等三年,然后找律师搞定。如果对方不同意签协议,那就要等四年再去找律师。
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对方不同意连分居也不愿的话,那么就只有非正常手段了,比如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精神类疾病、性病、重婚等(注意如果你是起诉方,证明自己有这些问题是无效的,必须证明对方有这些问题。)双方都想离直接去找个律师,说你们已经分居三年了,然后交点钱就好了。
另一种方法是双方先拖着,同时找下家,谁先找到了,由另一方提起诉讼诉对方不忠,然后肯定离婚。(不用怕财产分割的问题,新加坡的婚姻法财产分割的依据是对家庭的贡献而非过错,对婚姻不忠不影响财产分割。)
如果只有你想离就比较麻烦了,要先签署一个分居协议,然后一定不要同居了(对方握有同居证据的话,分居三年要从当天开始重新计算。)等三年,然后找律师搞定。如果对方不同意签协议,那就要等四年再去找律师。
如果实在过不下去了,对方不同意连分居也不愿的话,那么就只有非正常手段了,比如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精神类疾病、性病、重婚等(注意如果你是起诉方,证明自己有这些问题是无效的,必须证明对方有这些问题。) -
#45
哥们淡定啊!10年了,放弃有点可惜啊!10年了,放弃有点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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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最近时兴炒冷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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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信长大人的运气在之前花光了, 今川, 老虎, 上衫都上洛被他克死。
谁的天下已经无所谓了, 至少自己曾轰轰烈烈地活着。的运气在之前花光了, 今川, 老虎, 上衫都上洛被他克死。
谁的天下已经无所谓了, 至少自己曾轰轰烈烈地活着。 -
#48
哈哈 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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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宣誓后给假口供藐视法庭,结果视法官心情而定,从训斥,拘留反省,罚款到坐牢不等。藐视法庭,结果视法官心情而定,从训斥,拘留反省,罚款到坐牢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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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应该是 一声叹息 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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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其实有的国家结婚容易, 有的离婚不难都是生意,生活
理论上,只要是正式的法庭/法官判定你们离婚,是放之四海皆承认的
漏洞到处都有, 看你要不要找.都是生意,生活
理论上,只要是正式的法庭/法官判定你们离婚,是放之四海皆承认的
漏洞到处都有, 看你要不要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