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我们几个人一起和房东签了合约租下整套三卧室HDB3000新币,里面有我们几个人的名字,其中主人房1300,另外两个普通房分别850。近期因为有住客与房东协商搬走,主人房即将空出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东把它从1300降价到1100租出去了。房东是典型的坡国人,精于算计,各种坑。

 

请问住在其他房间里的人是否也有权利要求房东也相应降价?或者能否说房东单方违反了与租客签订的合同,租客可以以此解除合同,拿回押金搬走?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