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父母今年8月拿的LTVP(一开始是被拒的,后来找的议员申诉才给了一年),我当时身份是PR(本人现在已转成公民),提出的理由是照顾孙子身体,还提交了孩子看病的证明给ICA。

现在孩子的身体已经好转,也上学了,母亲在家各种闲不住,要出去工作。我也想着老人出去工作会结识更多朋友,总比在家闷着的好,想给她找份相对轻松的工打发时间。

一年的LTVP是否可以做工?(part time or full-time)
因为当时拿LTVP给ICA的理由是帮忙照顾孙子身体,如果出去做工ICA是否可以查得到?一年后还会Renew给我吗?(本人身份已从PR转到公民)

谢谢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