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8岁。来新13年。本地中学,poly..PR7年。现全职在家。老公女儿公民。第一次以自己身份申请2012年。月薪2500悲剧了。第二次也就是这次去年2015年12月申请时已经离职。以老公名义申请。但是当时刚离职。政府还是要了最后三个月的工资单,$3000/ mth..老公月薪18000。医生。请问我这样情况机会大么?还是我要上班才会有机会?求大神们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