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大家,在新加坡不管什么事情切忌动手

南洋暴雪  •   •  57055 次浏览

http://www.todayonline.com/singapore/man-who-slapped-amos-yee-pleads-guilty


SINGAPORE — Neo Gim Huah, the man who slapped blogger Amos Yee outside the State Courts two Wednesdays ago was sentenced to three weeks' jail this afternoon (May 11).


一巴掌换三星期加上一辈子的犯罪记录。

82 条回复
  • x4
    #1

    肢体暴力比语言暴力更不该被原谅。比语言暴力更不该被原谅。

  • #2

    不知小余同学会怎么判

  • 南洋暴雪 楼主
    #3

    小余同学只有16岁所以即使定罪搞得不好也就是社区刑。
    而且具体能不能定罪真不好讲。
    我老师在fb上晒了辩方律师的答辩词。写的还是有点道理的。
    当然没看到控方答辩词之前,我连猜答案都没办法。所以即使定罪搞得不好也就是社区刑。
    而且具体能不能定罪真不好讲。
    我老师在fb上晒了辩方律师的答辩词。写的还是有点道理的。
    当然没看到控方答辩词之前,我连猜答案都没办法。

  • 南洋暴雪 楼主
    #4

    年轻有犯错的资本这个和法律是否相关都是成立的。这个和法律是否相关都是成立的。

  • 阿西吧
    #5

    打人那哥们太野蛮了吧欺负小朋友欺负小朋友

  • 买买提
    #6

    l欧猪初衷是好的

    在新加坡不管什么事情切忌动手


    太绝对了,新加坡法律没有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吗?

    在新加坡不管什么事情切忌动手


    太绝对了,新加坡法律没有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吗?

  • 买买提
    #7

    l楼主打错了打错了

  • hdeksa
    #8

    还手呢?小弥留之际小弥留之际

  • 南洋暴雪 楼主
    #9

    见义勇为和自卫都算防卫问题是防卫、防卫过当、非防卫三件事之间都是一道细红线。
    在那种紧急情况下脑子一热出手了,一着不慎越了线后悔莫及。
    我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没事别折腾。拍照报警就好。问题是防卫、防卫过当、非防卫三件事之间都是一道细红线。
    在那种紧急情况下脑子一热出手了,一着不慎越了线后悔莫及。
    我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没事别折腾。拍照报警就好。

  • 南洋暴雪 楼主
    #10

    不可以打人的还手的两人分别被charge VCH(就是今天这哥的结果)打人的还手的两人分别被charge VCH(就是今天这哥的结果)

  • 南洋暴雪 楼主
    #11

    新加坡曾经有个Case加油站,三个人挑衅一个人。一个人反击一棍子敲下去死了一个,不算防卫,算了激情杀人,判10年。
    另一个Case, 被人用枪指着头,反手拿着棒槌敲死了对方,防卫过当,无期。
    另一个Case, 对方拿着匕首捅过来,自己抢过来一刀捅回去,对方继续追,追到楼下捅刀子的人上taxi逃跑,被捅的继续追,最后死了,防卫过当,无期。加油站,三个人挑衅一个人。一个人反击一棍子敲下去死了一个,不算防卫,算了激情杀人,判10年。
    另一个Case, 被人用枪指着头,反手拿着棒槌敲死了对方,防卫过当,无期。
    另一个Case, 对方拿着匕首捅过来,自己抢过来一刀捅回去,对方继续追,追到楼下捅刀子的人上taxi逃跑,被捅的继续追,最后死了,防卫过当,无期。

  • #12

    那家庭暴力也算吧例如被老公打了,也能判入狱服刑吗?例如被老公打了,也能判入狱服刑吗?

  • 南洋暴雪 楼主
    #13

    理论上能但是总检署有可能因为政策原因不起诉。你需要自己做private prosecution但是总检署有可能因为政策原因不起诉。你需要自己做private prosecution

  • #14

    看来要上电视才行为什么家庭暴力总是“内部事务”。如果陌生人打一巴掌就不得了,自家人就算了。所以才会有家庭暴力,如果也是一巴掌坐牢三星期可能就会减少了。为什么家庭暴力总是“内部事务”。如果陌生人打一巴掌就不得了,自家人就算了。所以才会有家庭暴力,如果也是一巴掌坐牢三星期可能就会减少了。

  • 凡人
    #15

    这后面俩好冤枉的感觉

  • #16

    第二个和第三个略不可思议,在那种情况下不大可能防卫恰如其分第三个是因为防卫者继续追taxi以至过当还是抢过来反捅一刀就过当?防卫者是徒步追taxi还是叫一辆taxi追前面的taxi呢?第三个是因为防卫者继续追taxi以至过当还是抢过来反捅一刀就过当?防卫者是徒步追taxi还是叫一辆taxi追前面的taxi呢?

  • #17

    第二个可以用被枪指头以至精神失常抗辩吗?

  • #18

    如果类似第二个在别的common law国家有不同判法,可以引用抗辩吗?

  • #19

    后两个case的评判和国内差别好大呀!
    国内第一个可能无期,第二个可能无罪,第三个3-5年,可能监外执行。和国内差别好大呀!
    国内第一个可能无期,第二个可能无罪,第三个3-5年,可能监外执行。

  • 南洋暴雪 楼主
    #20

    要看法典是否一样新加坡刑法有关的外国法只有印度和马来西亚新加坡刑法有关的外国法只有印度和马来西亚

  • #21

    相信在陪审团制度下第二个大有可能无罪。如果有国家限制那就只好感叹一下啦。

  • 南洋暴雪 楼主
    #22

    几乎不可能成功失心疯的首要条件是medically diagnosed mental disorder.您慢慢证明。如果是临时失控,只是partial defence,结果是一样的。只是免死而已。失心疯的首要条件是medically diagnosed mental disorder.您慢慢证明。如果是临时失控,只是partial defence,结果是一样的。只是免死而已。

  • 南洋暴雪 楼主
    #23

    这些判决都是facts决定的第二个案子,被告敲了两下,第一下对方已经失去抵抗能力了,继续敲了第二下,于是悲剧。
    第三个案子,法官认为你在夺下刀之后已经没有生命安全了。对方攻击你你应该做的是跑,而不是捅回。所以也悲剧。

    但是客观点讲,换了你我在那些情况下,你能收的住手么?

    所以还是我说的,没事就别出手。报仇的事情有警察。第二个案子,被告敲了两下,第一下对方已经失去抵抗能力了,继续敲了第二下,于是悲剧。
    第三个案子,法官认为你在夺下刀之后已经没有生命安全了。对方攻击你你应该做的是跑,而不是捅回。所以也悲剧。

    但是客观点讲,换了你我在那些情况下,你能收的住手么?

    所以还是我说的,没事就别出手。报仇的事情有警察。

  • 南洋暴雪 楼主
    #24

    各国刑法度量不一样的不同国家确实不能直接比较。这个是一个客观现实。
    我们在哪里生活,就要懂哪里的规矩。不同国家确实不能直接比较。这个是一个客观现实。
    我们在哪里生活,就要懂哪里的规矩。

  • 南洋暴雪 楼主
    #25

    不一定哦中国也要药家鑫那种民意要你死,你必须死的中国也要药家鑫那种民意要你死,你必须死的

  • 南洋暴雪 楼主
    #26

    请看我回复凡人的贴

  • Ex2
    #27

    涨知识了一直以为所谓的正当防卫就是,只要生命受到威胁就能反抗,没办法的情况下把对方杀死也算正当防卫一直以为所谓的正当防卫就是,只要生命受到威胁就能反抗,没办法的情况下把对方杀死也算正当防卫

  • 南洋暴雪 楼主
    #28

    这个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真的动手了,而且有证据的话,把自己老公/老婆送进去其实真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后面你要考虑:
    如果你是女方,那么接下来是要离婚的(这日子应该是不可能再过下去了吧)?
    你把对方送进去,对方可是没工作哦,没工作可没有钱付你的赡养费哦,你的赡养费找谁要呢?
    对方进不进去并不会影响财产分割哦, 人家继续分你一半房子哦,你要不要呢?
    大家想事情全面一些的话,就会发现为什么有时候别人做一些自己想不通的决定了。
    真的动手了,而且有证据的话,把自己老公/老婆送进去其实真不是什么难事。
    但是后面你要考虑:
    如果你是女方,那么接下来是要离婚的(这日子应该是不可能再过下去了吧)?
    你把对方送进去,对方可是没工作哦,没工作可没有钱付你的赡养费哦,你的赡养费找谁要呢?
    对方进不进去并不会影响财产分割哦, 人家继续分你一半房子哦,你要不要呢?
    大家想事情全面一些的话,就会发现为什么有时候别人做一些自己想不通的决定了。

  • #29

    前面漏了第二个case中敲两下这个重要信息。第二个case中敲两下这个重要信息。

  • #30

    可以像栋笃神探里说是掐了一下而不是敲了一下吗?:)会被加控藐视法庭吗?不过都是无期。会被加控藐视法庭吗?不过都是无期。

  • 南洋暴雪 楼主
    #31

    我没看过你说的这部剧具体做了什么不是你说了算的。
    你以为法医是白痴么?有客观证据的好伐。具体做了什么不是你说了算的。
    你以为法医是白痴么?有客观证据的好伐。

  • 南洋暴雪 楼主
    #32

    我的意思是第一下敲下去你按照现场当事人的心情和情绪推断,一般来说第二下是停不住的,但是法律又不允许,于是你只能悲剧。
    唯一的解套法是从开始就不要进行这样的形式的反抗。你按照现场当事人的心情和情绪推断,一般来说第二下是停不住的,但是法律又不允许,于是你只能悲剧。
    唯一的解套法是从开始就不要进行这样的形式的反抗。

  • #33

    不太认同象第三个case中,如果不反抗那个逃跑的更悲剧了。死了。象第三个case中,如果不反抗那个逃跑的更悲剧了。死了。

  • 南洋暴雪 楼主
    #34

    第三个案子法庭认为当你夺下了刀,再对对方造成任何刀的伤害都是你防卫过当,因为对方无论多么凶悍,也不再对你的生命产生威胁。
    这里还有一个客观事实,就是捅人的悲痛的都是印度裔。但是捅人的是壮汉,被捅的是个人妖。
    但是还是回到开头那句话,危急时刻一刹那,你有空去想对面这人比我强壮这事情么?法庭认为当你夺下了刀,再对对方造成任何刀的伤害都是你防卫过当,因为对方无论多么凶悍,也不再对你的生命产生威胁。
    这里还有一个客观事实,就是捅人的悲痛的都是印度裔。但是捅人的是壮汉,被捅的是个人妖。
    但是还是回到开头那句话,危急时刻一刹那,你有空去想对面这人比我强壮这事情么?

  • 南洋暴雪 楼主
    #35

    你不需要一定认同我仅仅复述法庭观点。等到下一个案子法庭什么观点又取决于事实,以及控辩双方对于法律的解读从法官的角度考虑有多大的说服力。
    律师是很重要的。我仅仅复述法庭观点。等到下一个案子法庭什么观点又取决于事实,以及控辩双方对于法律的解读从法官的角度考虑有多大的说服力。
    律师是很重要的。

  • #36

    说差了我说的反抗是夺刀。
    当然被夺刀的那方势必也会来抢,以人的正常反映来看。
    在没有事无巨细的描述下,分析一个案例,没多大意义。我说的反抗是夺刀。
    当然被夺刀的那方势必也会来抢,以人的正常反映来看。
    在没有事无巨细的描述下,分析一个案例,没多大意义。

  • 南洋暴雪 楼主
    #37

    确实说差了你要是想看judgment我可以给你pdf文档。
    我举这三个例子就是想说,见义勇为包括自卫,有时候风险相当大。
    没事别自认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一定有理,小心把自己的下半生葬送掉。你要是想看judgment我可以给你pdf文档。
    我举这三个例子就是想说,见义勇为包括自卫,有时候风险相当大。
    没事别自认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一定有理,小心把自己的下半生葬送掉。

  • #39

    也许你是对的, 但陪审团的意义是代表普通民众的立场在米国是随机挑选陪审团成员, 而且越普通越好,一旦选中就有很多要求, 如尽量避免媒体的影响等, 需要按自己最原始的立场和观感去对控辩双方的陈述做出判定.

    毕竟法典本身也有局限性在米国是随机挑选陪审团成员, 而且越普通越好,一旦选中就有很多要求, 如尽量避免媒体的影响等, 需要按自己最原始的立场和观感去对控辩双方的陈述做出判定.

    毕竟法典本身也有局限性

  • #40

    另外, 如果由精英法官的判定就成为法律--判例法那么法官的局限性如何避免? 可能就还不如法典了.那么法官的局限性如何避免? 可能就还不如法典了.

  • #41

    觉得应该是“法庭判决(无论是jury trial或bench trial[…])有法律效力”。南洋版主有没有新加坡的short-term course推荐,关于中高级水平的common law的?)有法律效力”。南洋版主有没有新加坡的short-term course推荐,关于中高级水平的common law的?

  • #42

    借帖子问下Slaughter and May 在法律界人士的眼中地位如何?既然这里有这么多业内人士, 既然大家在讨论不同的法律体系.

    那么帮借问下上面的问题? 各位的意见呢? 谢谢既然这里有这么多业内人士, 既然大家在讨论不同的法律体系.

    那么帮借问下上面的问题? 各位的意见呢? 谢谢

  • 南洋暴雪 楼主
    #43

    三个方法1. stare decisis, 法官判决不是随便自己判的,需要根据判例说明自己的判决依据。有兴趣可以wiki.
    2. appeals, 越向上庭上的法官数量越多,出错的机会越低
    3. 成文法典可以推翻一切案例法。1. stare decisis, 法官判决不是随便自己判的,需要根据判例说明自己的判决依据。有兴趣可以wiki.
    2. appeals, 越向上庭上的法官数量越多,出错的机会越低
    3. 成文法典可以推翻一切案例法。

  • 南洋暴雪 楼主
    #44

    可以读NUS/SMU的LLM也可以自己网上报名一个online LLB/JD.也可以自己网上报名一个online LLB/JD.

  • 南洋暴雪 楼主
    #45

    你问的已经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关于陪审团是不是比法官好,我不知道答案,没做过相关研究。你自己想吧。关于陪审团是不是比法官好,我不知道答案,没做过相关研究。你自己想吧。

  • 南洋暴雪 楼主
    #46

    No idea我对律师事务所的了解基本上处于白痴状态。我对律师事务所的了解基本上处于白痴状态。

  • fly2010
    #47

    另一个Case, 被人用枪指着头,反手拿着棒槌敲死了对方,防卫过当,无期。这个判法不能理解。
    那是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啊!
    这个判法不能理解。
    那是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啊!

  • 奥迪A6
    #48

    这一看就是美剧看多了

  • 奥迪A6
    #49

    一般,你打算投资这间所?

  • Bosch
    #50

    考虑到新加坡的历史背景,可以理解。 私会党猖獗的年代,打架动手太常见了,后动手的算正当防卫的话,实际中太难操作了。

    总结就是,先逃命,再报警。脱离接触先。 私会党猖獗的年代,打架动手太常见了,后动手的算正当防卫的话,实际中太难操作了。

    总结就是,先逃命,再报警。脱离接触先。

  • 南洋暴雪 楼主
    #51

    楼上和旁边的两位同学有兴趣可以去找judgment读。
    我用一句话概括法官写的几百页纸显然不适合被你们拿来做评论。

    锤子砸死人的Case: Roshdi v PP [1994] 3 SLR 282
    夺刀痛死人的Case: Soosay v PP (1993) 3 SLR 272

    网上好像是没有完整判决的。你可以私信我你的email,我可以email给你们。有兴趣可以去找judgment读。
    我用一句话概括法官写的几百页纸显然不适合被你们拿来做评论。

    锤子砸死人的Case: Roshdi v PP [1994] 3 SLR 282
    夺刀痛死人的Case: Soosay v PP (1993) 3 SLR 272

    网上好像是没有完整判决的。你可以私信我你的email,我可以email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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