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是1月9日入境新加坡 (我网上担保申请的e-VISA, 上面写着Type of VISA: Multiple Journey),入境给了三十天。

 

我在网上申请extend up to 89 天,已经批准了,所以现在可以待到4月8号, 批准信上面说不可以再extend了。

 

我同时在网上申请了LTVP, status 还是Receiving attention.

 

现在我父母如果2月返回中国,过一个月,3月如果再回来,请问入境是给几天? 还算仍然按照4月8号算最后一天?

 

还有,现在回去对申请LTVP会有影响吗?

 

凌乱了,请达人指教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