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官网星期二(8月8日)发布的消息,工信部近日印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通知要求,在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App,应在今年9月至明年3月底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明年4月至6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对App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依法进行处置。
据路透社报道,应用程序发布公司AppInChina的联合创始人毕肖普(Rich Bishop)认为,工信部的新规定可能会影响外国开发商。目前外国开发商能够通过苹果应用商店发布他们的App,无需向中国政府出示任何文件。
毕肖普说,为了遵守新规定,外国应用程序开发商现在必须在中国拥有一家公司,或与当地发行商合作。
苹果没有立即回复路透社的置评请求。在中国当局上个月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后,苹果应用商店下架了100多个应用程序,以遵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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