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国内房产

Shirley008  •   •  9906 次浏览

人在新加坡,换了国籍后一直没回国销户,现在想卖掉国内房产,中介让我去大使馆做公证,可已换了国籍,中国大使馆还能公证吗?如何才能在人不出面的情况下卖掉国内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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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条回复
  • metro
    #1

    自找麻烦,卖房免不了一趟趟往国内跑,即使卖掉还要想办法把钱弄出来。

  • #2

    out了吧 换了国籍钱就很容易出来了

  • 笑天
    #3

    这个问题谈论过很多很多很多次了要不自己搜一下,或者问律师
    要不去大使馆网页或咨询
    人都这么依赖别人吗?

  • Shirley008 楼主
    #4

    只是想问狮城帮有没有人遇到过类似问题

  • 笑天
    #5

    就是狮城帮谈过你多次了还有怎么做公证授权
    自己可以搜一下

  • wxwlf
    #6

    所以很多夫妻只入一个公民。

  • Winiden
    #7

    out了熊猫能不能详细讲诉一下让我学习一二?

  • chestnut
    #8

    只能回国就算是中国国籍,大使馆也不办理公正卖房委托书了,去年我发邮件问过。

  • AisinGioro
    #9

    你应该在身份证和户口过期前卖掉房子

  • 笑天
    #10

    还有这说法?几时开始的我们继承的屋子,几年前卖掉,可以啊,大使馆本来就不办理公证只是认真公证而已
    对外国公民的办理程序如下:
    1)公证律师办理委托声明书
    2)律师学会认证律师签名
    3)新加坡外交部认证律师学会签字
    4)大使馆认证外交部签字

    就是这样 所有私人文件,到其他国家使用,几乎都是这个流程

  • 笑天
    #11

    再补充一下以上4步曲,是只私人文件 任何官方文件,如无犯罪记录,就直接去外交部,然后大使馆,只有两部
    外交部10元,立等可取
    大使馆过去是80元,5个工作日,加急另算
    现在是否变了不知道

    对于外国人认证,大使馆只有一个功能,所在国外交部的签章真实
    基本就是这样

  • 笑天
    #12

    中国人不办理,可以理解因为是自己国家,
    外国人如果不办理,也许就根本无法完成交易了

  • 笑天
    #13

  • 笑天
    #14

  • chestnut
    #15

  • 笑天
    #16

    所以,委托卖房,还是可以吧”三、对申请人同意加注办理的涉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处分的委托公证,应当遵循“重大事项一次一委托”的原则,1份委托书中不得同时出现授权受托人办理抵押、解押、出售等2项或以上重要事项的内容;不得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等类似内容;不得出现“本委托书可反复使用”等类似内容;应明确委托期限,不得出现“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等类似内容。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参照上述原则办理。“

  • chestnut
    #17

    使馆工作人员说不可以的根据这个文件第一段结尾一句:

    鉴于驻外使领馆不具备对上述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的条件,因此不再办理涉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的有关公证。

  • #18

    可以办理委托公证找律师起草,然后律师协会盖章,然后外交部盖章,最后大使馆公证。如果是外国人身份,需要额外做一份同一人写明,证明现在的你是过去的你。其实就是证明你现在的ic号码跟过去买房的时候用的身份证的号码是同一个人就好。如果嫌麻烦,新加坡有专门办理这种公证的中介,花点钱找他们一条龙办好

  • 笑天
    #19

    其实这是个常识公证认证证明的只是文件属实,签名签章属实 文件内容需要签字人签章人自己负责‘否则没个完了’
    也许大使馆工作人员怕麻烦,或者认知差异,才会说出不认证的话 -按这个逻辑,不能亲自到场,就很多事不能处理,那世界不是乱了啊
    很多时候是无法到场, 如重病。。。某些职务。。。

  • 笑天
    #20

    另外补充一点,就是这是指公证行为是对中国公民的,所以文件鹅真实性可以在国内核实
    而外国人,只是需要证明这个文件是他自己承认的,应该有点不同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换了国籍这个公证认证一定要做-否则怎么证明, 原来的屋主和现在的屋主是一个人?
    证件国籍都变了啊

  • chestnut
    #21

    不只是签署吧签署的前提是,公正方能够核实 这个人确实对房产有所有权,如果涉及到多个房主,还有关系证明。可能领事馆级别不够?就像如果护照过期了,领事馆可以根据旧的很快发新的;但如果是护照丢失,领事馆就要返回国内去核实身份,没办法独立补发。我去年是回国公正委托书的,确实提供了很多证件,还要手拿证件拍照什么的。倒是不用非得回房产所在地方办,国内异地办理公证是可以的。

  • 笑天
    #22

    当然,公证只确认签字真实不能也无法确认财产归属和特性 -如果用使馆盖过章就说房子是你的,显然是想多了
    当初我们卖方有几个人, 只有一个人签了委托书,其余的继承人全部签放弃继承权/财产所有权声明书 -公证认证只是证明这个声明书是真实有效的, 至于房产归属,原来是谁就是谁的-这样比较简单
    当然其他文件还是需要,产权证,出生公证,国籍变更证明。。。。好多

    要不可以问问专业律师
    -我们是顺利卖掉了 原来认为无法处置的屋子 -无论出租,出售,甚至捐献都做不到。-因为产权人去世好多年了。

  • 笑天
    #23

    关于继承卖房是这样搞的除了一个人以外,其他人放弃权利 -办理继承公证,由此人继承
    然后房产继承过户给此人 -办理新房产证
    此人再委托在国内的代理人,卖掉此房
    由于牵涉到不同国家,极其麻烦
    还需要信任和自家的协商 -毕竟放弃的最后可能真的什么都拿不到,但是如果不放弃就更麻烦,什么都办不了

  • picaqiu
    #24

    请问长辈在国内的房子,据说应该让他们提前立好遗嘱,不然就算是法定继承人也很麻烦。是这样吗?中国人的观念应该平常根本不提这种事,也没这个观念

  • 笑天
    #25

    有遗嘱当然好没遗嘱很麻烦,但也不是不能做公证继承
    我们的就没遗嘱,也做好了 (注:时间是2013-2015)
    产权人的所有亲属,包括父母,兄弟,婚生非婚生子女都会被要求提供文件,证明没有其他继承人
    所以我们做声明书的时候,有的根本就不是可能的继承人,也不拥有那个财产,还是做放弃继承权和财产的声明, 万一用到就少点麻烦
    绝不会因为大使馆认证了这个声明书,此人就真拥有了继承权或财产,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 田苗苗
    #26

    是否有推荐的本地律师?

  • 笑天
    #27

    没有自己找, 大部分律所都可以做,不是很负责的程序
    也有中国律师专门做中国人的生意,桥接新加坡律所(他们自己没有本地执业执照)

  • 田苗苗
    #28

    好的!感谢提供的信息!感谢感谢!

  • 笑天
    #29

    不客气我不想网络灌水联系到任何利益牵扯

  • hanluno
    #30

    这种公证律师水很深,一般开价1500,但还价500也可以做,哈哈

  • 笑天
    #31

    哪有那么贵5-600 已经是一站式服务了吧,包括
    1)起草和修改声明书
    2)公证签名
    3)律师学会认证
    4)外交部认证
    5)大使馆认证
    的全套了 -我是大约10年前的价格

  • hanluno
    #32

    是的 五六百可以做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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