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 ID potential1
蘭花花 • • 10426 次浏览"某女平时就对所长年终appraisal、promote等等不满,最后心生怨恨报警。"
對於你對受害者造成的二次傷害、污衊以及人格侮辱,希望你做好法律訴訟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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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不起,我是瞎猜的,我已经建议管理员删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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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纯属瞎猜,如果对某些观众带来困扰,愿意道歉!希望管理员删去我另一个贴子的评论,谢谢! @功夫熊猫 @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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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瞎猜一时爽 还以为二楼有什么内幕消息原来都是编继续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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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警方能给警告,说明就是有证据的,只不过证据没有强大到能定罪坐牢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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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女事主仅然也晃狮城帮?层主接招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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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哪个帖子?链接贴一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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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这警告又有什么用呢?要么报警,要么别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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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要报警就快截屏,在这瞎啰嗦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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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支持lz某些人是仇女吗?老发些恶臭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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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也这么觉得怎么单挑这人出来,这有点因言获罪的味道啊,难道所有评论里对女主不利或者污蔑的人你都要告一遍?FB下面那么多糟心评论怎么不去告?哪天郑永年不开心不是他也得告更多人?这事情到底谁对谁错现在没人知道估计以后可能也没人知道。你怎么就知道别人说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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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跟你觉得不一样,我觉得这样随便污蔑人,就是应该被告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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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错过了什么求瓜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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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警方也可能考虑到了此人的社会地位当然不会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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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作为吃瓜的群众谁告谁都不知道呢,还是不要先入为主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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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我读书不多,哪个学法律的说一下,这该不该告他?“某女平时就对所长年终appraisal、promote等等不满,最后心生怨恨报警。”
我个人觉得这已经到了请律师的条件了。 -
#16
我觉得您的逻辑感人,警方只是警告=别人无中生有你tm小学毕业了吗
知道什么是警告吗
无罪的人会被警察警告吗 -
#17
尽管我没有亿男上学多,但正义感和他一样多,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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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尽管我没有亿男赚钱多,但喷的人和他一样多,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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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因为他说的内容不一样,涉及了客观事实别人评论都是主观的,主观的事情一般不会被告,比如你说李光耀是个坏蛋,没人会告你,因为那是你的感觉。但你要说李光耀贪污,估计会被告的内裤都没了。这个人的不满涉及了客观事实,例如她对升职不满,所以可以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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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读书的人果然不一样我只我只知道他应该被告,但是不能说这么清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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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这个帖子告诉我们以后瞎JBCD的时候,一定要加上‘据说”“可能”“估计“ ,还是不放心的话,最后再加一句,”我瞎编的,您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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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您究竟有看过这个层主ID写的什么吗?依照新加坡这么严苛的法律,"警告"难道不是还郑教授的清白了吗?
说明根本就是无中生有,证据不全,法律难断的事情。可以做个合理推论,郑教授中国长大,难免会有些中国式的交流方式,以他所长的职位,难免会跟下属按照中国式的风俗人情待人处事,比如问某女"吃了没有"? 某女平时就对所长年终appraisal、promote等等不满,最后心生怨恨报警。 问题是警方对这种"吃了没有?"这种话很难判断是否是骚扰,所以给个警告了事。
依我的经验,一般丑女特别容易无中生有,自作多情,想的太多。
随便说人是丑女,心生不满,自作多情。
难道不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从逻辑上来讲这个逻辑分析也是完全狗屁不通
新加坡这种社会,假如是一个有地位有影响的人受到警方警告。
可以假定如果是那个层主这这种小瘪三,做同样的事,绝对屁股挨鞭子。 -
#23
瞧您这话说的老美老中 现在基本每天都在警告对方啊。。 。按你的意思,让他们要么撸袖子直接干架 ,要么静静别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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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看来你不了解新加坡法律你的言论涉及认为新加坡法律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判法,这种言论很容易被法庭告的,如果新加坡的法官想告你的话。
比如李绳武案 -
#25
你误会了,要表达的是,对有社会贡献的人冲动做的事和前科惯犯一贯所为的事,判罚应当不同。
我认为如此执法是公正的。
完全没有认为警方做的不对。 -
#26
NUS偷拍狂最初也只是拿到警方警告才引起公愤的你觉得这也是别人无中生有误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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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借贴问一下比较专业的懂小坡法律的人士大家都知道如果真的违背妇女意志,非法的干了那些事儿,肯定是坐牢打鞭,岛上的人都知道。
那么除此之外,什么样的情形会有什么样的判罚呢?比如说这个新闻中的 给某人警告,或者严重警告,但没有公诉之类的,究竟发生了啥。。
为啥这些案件不能再透露些 ,象那些警讯之类的,好让我们男同胞有所心理准备哈。。警示作用也好嘛。 -
#28
你可以看下CNA的这篇采访报道https://www.channelnewsasia.com/news/singapore/police-warnings-issued-based-on-discretion-of-authorities-11468640#:~:text=SINGAPORE%3A%20A%20conditional%20stern%20warning,on%20Monday%20(Apr%2022).
没有具体的法律或准则规定什么时候只给警告,基本上会考虑到的因素有罪行轻微,初犯,犯罪年龄小,证据不足或是其它不可告人原因像是疾病。
画重点的是引用Justice See Kee Oon这段话:
A stern warning is “nothing more than an expression of the relevant authority’s opinion that the offender has committed an offence, and that if he were to subsequently engage in criminal conduct, leniency may not be shown to him and he may be prosecuted for the subsequent conduct" -
#29
太专业了,谢谢。明白了,就是可能是初犯,也不造成太严重的后果,还不至于被公诉,但留了一个案底,下次,如果还有下次的话,那么对不起,立即起诉。。如果是我是当事人的话,二话不说,赶紧撤,爷走还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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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你能看清楚再回复吗?我是引用某ID我什么时候认为他是无中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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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所以这可能是为什么国大要给受害者warning因为如果受害者去联络其他受害人,再报一次警,那么他要进去了。纯属猜的,如有雷同,应该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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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对不起,我的错。你脑补太多,我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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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看到我的这个回复,俺如今瑟瑟发抖中。。郑永年昨晚通过伊莱雅士事务所(Harry Elias Partnership)的代表律师许廷芳发表声明,表明不论是该女子(指@Chary19513)或其他人,他断然否认所有性骚扰的指控,并指出新加坡警察部队向郑教授发出的警告,“并没有构成罪责或事实的裁断”。
认所有性骚扰的指控,并指出新加坡警察部队向郑教授发出的警告,“并没有构成罪责或事实的裁断”。 -
#34
如果我是国大我琢磨着,要不也进来警告你一下,让你瞎猜,让你瞎扯,别以为,你说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就想推卸造谣生事,误导群众的责任。。哈哈,是不是瑟瑟发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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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不会,我说的是可能性之一我不觉得说出一种可能,就会收到警告。
而且国大保护郑自然有他们的考量,我并没有否认不该保护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