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去中国大使馆咨询了一下卖房委托公证书。。。悲剧的发现,中国大使馆现在不给出具委托公证书了。。。

 

现在有两个方案:

1如果我自己回国卖房子的话,目前中介说需要回国至少2次

2如果我回国在房子所在地办理委托公证书,然后就是委托人帮忙房子的买卖了,这样我只需要回国1次

 

不知道国内现在的情况,第二个方案可行吗?

 

另外问下,我如果是新加坡籍,但是身份证还在有效期的话,卖房子可以继续使用身份证及中国身份卖房吗?

 

如果用新加坡籍,来卖房子的话,是不是手续上更麻烦呢?

 

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