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租约卖方
Vomit123 • • 36215 次浏览请问如碰到那种公寓,带租约卖的怎么处理
租客跟前屋主签了2年的合约,刚住不到半年。
假如新屋主要求提前结束合约,需要支付租客多少费用,还是一定要履行合约到2年期满?
谢谢各位
11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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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改租约 不改就不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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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肯定让卖家去搞定啊 让他赔钱给别人 说几号之前要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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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mit123 楼主#3
屋主不会修改的,因为有买家买来投资,不介意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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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这种房就两个字: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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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以OTP上写得很清楚房子的交收方式如果是vacant possession,那交空房。原屋主要搞定房客。
如果是subject to tenancy,那租约就原状转移给买家了。买家要房客走,只能自己和房客协商。留意房客可以你开什么条件都不接受,就是要住到结束。 -
Vomit123 楼主#6
也就是一旦签了合约不能提前解约的道理?在国内赔一个月房租就可以,新加坡这里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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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mit123 楼主#7
为啥,如果还有房子住,等的起的,还是可以买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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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带租约卖因为卖家不想有任何麻烦那麻烦都在你这边了,除非遇到好心的租客同意提前搬出去。如果人家就是不搬,或者让你赔几个月的租金再搬,你也没办法。还有一点,租客再住一年半之后的屋况可能不容乐观。除非你认为这个房子太喜欢了或者将来肯定有升值空间,还是尽量避免买带租约的房。或者说服卖家处理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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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确实是不一样一般的租约都是不可以提前解约的。
HDB因为有MOP的问题,租约里面会有如果房子卖了怎么办。
公寓租约里面通常就是有条款说卖了房子,租约继续。 -
#10
租约没到期的话,双方协商终止只有让卖方和租客去协商达成一致,带到买方的话,合同期未满,买方不可以单方面修改租约或者解除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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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内的规矩也是买卖不破租赁啊如果真要打官司在国内也赢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