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26,985本,17年来坡,公立master,EP工作3年半,普通薪水。工作一年的时候第一次申请PR,6个月杯具。


丈夫PR多年,今年8月ROM,薪水稍高于我。

现在想再次申请PR,请问:
1. 丈夫sponsor我比较好还是我自己单独申请呢?

我看丈夫sponsor需要提交他的6个月薪水单;
我单独申请不需要提交他的薪水单。

2. 大概的成功概率怎么样呢?

3. 第一次申请提交之后没有下载那个我所填信息的表格,忘记了父母工作那里具体是填的什么了。现在下载不了了。
肯定是如实填写的,但是工作名称/职位这种英文的细节怕对不上,很担心,请问有什么建议么?
父母不是敏感工作。母亲现在也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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