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底买的二手公寓,昨天交了最后一笔款,有些疑惑

1。Casher's order 写的是OCBC , 应该是原房东贷款的银行吧?

2。Casher's order 给了律师行,也没有收据,就是复印了一张。大家都是这样吗?

3。约好最后成交那一天签个tenant agreement 就完事了,因为这个是buy with tenancy。我可能连个备用钥匙都拿不到。

4。屋契是直接转给我贷款的银行吗? 到目前我钱交了不少,还没看到屋契的影子。我咋知道这房子归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