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使馆领的结婚证,后来一方转公民,一方PR,可以回国离婚吗还是一定要在坡离? 如果在坡离婚,PR一方是不是获小孩抚养权概率低? 另,有没有离婚律师推荐?
涉及到坡房产资产分配建议在坡离如果这边没资产房产随便去哪离。PR的确很难获得孩子抚养权,新加坡生育率低很稀罕孩子。协议离婚的话律师区别不大,能把离婚协议写清楚就好,如果要撕X打官司起诉,需要经济基础,律师费不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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