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网上,都是传新加坡离婚,男方很惨,付出很多,要支付女方再婚为止。
最近有一个不太熟的朋友离婚,可是不同的情况。原因:男家暴。家境:男女方都有工作,个人收入3K+。有一孩。女方PR,男citizen。离婚程序还在进行,但可能的结果令人失望,说是保护女性权益,是指保护新加坡籍女性而已吗?

女方觉得最好的情况是,孩子跟女方,男方一个付400新币抚养费+赡养费,HDB组屋卖掉一人一半,就是这样,没了。

现在男方还在为房子争吵,孩子他不要,开始连400也不想给后来妥协,房子男方名字,女生出钱装修。

太不值了,如果只给400新币一个月带着孩子。

有更多的例子吗,新加坡离婚真得只保障新加坡人利益吗?有离过婚的说一下,拿到多少抚养费?有律师来解析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