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PR申请目前pending一年左右,最近宝宝出生了。上周写信给ICA附上出生证明。今天收到ICA回信,说文件收到,如想要给宝宝申请,需要等我们的申请结果出来后再通过EPR提交。
请问这是标准流程吗?还是说是可以补充材料直接加进目前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