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国家,对抗警察,可以合法处置, 包括击毙

几乎所有警察执法过程中击毙嫌疑人的官司,警察都胜诉,你说没有法律依据?你要看哪一国的条文, 不同国家不同,而且警察有合理使用武力指南 - 包括香港,台湾这样的地方,警察权已经被高度限制了, 还是有这样的指南, 至于美国, 面对警察命令是没有举手, 都有可能被击毙

您去美国时最好小心点, 不要被随便打死了, 即使冤枉,也没有机会打官司了

随便打死 -打死是什么逻辑啊,意图故意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