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朋友结婚前跟老婆是中国护照,在新加坡中国大使馆结的婚,婚后感情不和协商离婚,男方已经是这边的公民,自己买了房并且在供,还帮妻子首付了国内的房子。请问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是在中国还是新加坡处理,婚姻财产应该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