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准备跟新加坡公民注册登记,对新加坡的一些政策不是很熟悉,想来请教一下几个问题:
1)结婚之后,我太太和我前妻所生的小孩(扶养权在我但因为疫情目前人在国内)自动形成亲子关系吗,还是需要一些别的程序?
2)我是EP, 原本今年准备申请PR条件也应该足够. 请问之后我是可以单独去申请PR, 还是必须通过我太太去sponsor我的PR application? 怎样比较好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