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ffer letter的竞业协议
aime • • 16169 次浏览协议里大概写离职6个月内不能去类似性质的公司,请教大家这个协议普遍吗?6个月不是以后没法跳槽了,或者得换个方向,这类问题有解吗谢谢
3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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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还有写一年的我觉得一般好聚好散的情况下。没人真的会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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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看做什么了broker差不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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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加坡劳工法规定:如果你的工作可以接触到公司高机密信息、或者有接触并且拉走客户的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有ROT(restraint of trade)。
但是ROT的 Area,Scope,Period不可以超过必要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