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雪版主,询问一起离婚 case:
身份:男女都是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结婚 4 年,近期口头同意离婚,正在商议财产分配。
孩子:没有孩子,
房产:结婚前各自有一套房产,分别是:男方名下有一套自己名字的 HDB。女方和母亲名下有一套 resale HDB。结婚后,各自的 HDB 都仍旧在还贷款。男子还自己房子的贷款,然后男子每个月转账给老婆还老婆的房贷和零花钱。
工作:夫妻不上班,开一个合伙企业,做进口,账面上的利润分成大概 6:4 开。另外男方还有一份别的自由职业。
离婚是双方愿意,但还没有讨论财产分割。如果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不排除一方故意不同意离婚。
居住状况:都居住在男方 HDB,不同房间。
目前的焦点在于财产分割。
女方要男方开价,然后再来还价。男方开口之前,去咨询了律师,得到答复如下:
男方基本上可以不用给女方一分钱。理由(以下 “我” 指男方):

1. 赡养费 —— 律师说,女方年龄不大,有学历,以前曾经工作,而且婚后和我合开公司,她申请赡养费,法庭几乎不可能批准。
2. 分家产 —— 目前的家产主要是房子和存款。房子,她有她的房子,我有我的房子,那她拿她的,我拿我的 —— 因为是各自供房贷
2. 存款 —— 由于名义上她在公司里有利润分成,所以公司利润方面,她已经分走了应得的利益,不能再要求什么,所以,还是她的存款是她的,我的存款是我的。
3. 公司价值 —— 按照公司平均年利润做估价(比如 10 万/年 * 3 = 30 万)。但这个估价,是有价无市 —— 把我的皮包公司拿出去卖,是肯定没有人买的,因为是皮包公司我分分钟就可以另外注册一家公司把业务转移过来。所以公司名字本身是毫无价值的,也是没有人买的 —— 公司的价值在于我掌握的业务本身。
律师建议我不要和她开口
直接律师和她开口

也建议她请一个律师。
男方问律师:现在是我来找你,你描述的这么好, 如果是我老婆来找你,你是不是给她说,我可以帮你争取到多少多少利益?
律师说不是啦,我们也要基于事实,不想胡吹牛逼,结果最后输官司。
今天我问律师,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拖着怎么办?
律师说,那就启动程序啊。
我说,单方面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不是得有正确理由么?否则法官不批啊
律师说,所有的人到了法庭上,都是有理的,对方都是无理的。
做饭不好吃,关心不够,都是法律上的正当离婚理由。
理论上来说,假设一对恩爱夫妻,完全没有任何离婚理由的
那任何一方在一觉醒来后,都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并且走程序,哪怕对方多么不同意。
所以律师说这个案子的争取值就是给对方 0

因为婚姻很短暂,法律角度,就如同男女朋友的“分手”,没有什么特别发生。

问题,问题,问题来了:

1. 律师会不会都是先吹牛逼,先帮你说一个非常好的可能的结果,这样先把你这个客户争取过来。也就是男方律师描述的美好结果(男方不用给太太一分钱)是不是律师吹牛成分大?如果女方去询问,是不是律师的回答会相反?说这个太有的争取了,我来帮你争取很多很多利益?

2. 对律师来说,是不是客户的利益并不太重要,第一要把客户先争取过来,争取的手段就是向你描绘美好结果。

3. 律师是否都希望打官司(好赚钱),而并非尽快协议解决?对他们来说,官司打的赢打不赢对他们影响大不大?

4.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比如男方提出我不给你钱,女方肯定不干,就以不同意为由拖着),真的如男方律师所说,只要一个人要离婚启动程序,另一边不同意最后也得离?前提就是时间不能拖太久(4 年分居,单方提出离婚的过程就太太太久了)

如果采用两边律师直接谈的方式,是否有可能两个律师达成私下默契,让当事人去打旷日持久的官司,两个律师从中赚钱?
这样的话,夫妻双方可能要打挺久的官司,打下来两边都会身心俱疲。

这里牵扯到一个问题,就是律师前期的按小时收的咨询费赚钱快,还是接了案子打官司的赚钱快?
如果前者赚钱快,那我宁可不打官司,因为这会牵扯到我的精力,影响我咨询的次数;如果后者赚钱快,那我就希望客户打官司,反正输了你也得给我钱。
问题非常长,因为细节有点多。还请暴雪版主抽空指点一二。
暴雪版主的建议是俩人直接谈?还是各自律师对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