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用旅游签过来新加坡,签证有效期是35天,多次进出新加坡,刚进入新加坡批了30天的停留期。

我的疑问是我们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离开新加坡么?还是只要在批准的新加坡停留时间内离开就可以?

因为我是想在临近签证到期的时候出境再入境一次,这样相当于会多批30天的停留期,只是很快签证就是过期的了,如果停留期和签证有效期是分开的,那么我就可以多呆30天了。

综上,想问下比较懂签证问题的专家们解答一下,谢谢。如果我想延长更长的有效期,还可以怎么操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