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大家,公寓卖家要求成交后再住两个月

cc123  •   •  27236 次浏览

这种情况,需要收租金吗?

9 条回复
  • cc123 楼主
    #1

    当时谈的时候,agent说算了但是我过了这几天想想,感觉不对劲啊...
    有种被骗了的感觉...
    现在合同没有签,还在贷款的阶段
    还能怎么办不?...

  • #2

    卖房中介说算了那他来出可以不哈哈

  • 子婧
    #3

    这个应该是extension of stay吧可以用这个理由让卖家扣一些房子的价格

  • #4

    什么叫合同还没签,在贷款?你签了OTP没有?不管你们最后谈了是收钱还是免费,这都要写在OTP里面。
    技术上来说,免费住但调整成交价格比较方便。

  • #5

    楼主你可以要求一定补偿 或是房租 或是 房价你可以要求都写进otp里啊


    还有你说的中介说算了 是哪个中介


    代表卖家的 还是代表买家呢?


    前者的话是绝世好中介


    后者的话属于纯坑爹

  • cc123 楼主
    #6

    OTP里面没有写这个现在在banker那边办贷款,办完贷款再去律师签合同,所以在想可不可以到时候在律师那边把extension的约定加上

  • cc123 楼主
    #7

    OTP签的太快,也没提这些OTP里面就说了3个月之后完成交易
    但是我们口头说了,可以之后让卖家住两个月
    因为那边需要卖了再买,想想也合理啊,不能难为别人啊
    卖家agent说的

  • cc123 楼主
    #8

    对呢,说至少两个月

  • qqdriver
    #9

    买家卖家都不够严谨契约社会,干啥都讲究白纸黑字,口头协议是个什么鬼。
    新加坡房租这么贵,两个月的话就是五六千块钱,买家都不在乎?
    卖家更是心大,房子过户之后,买家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屋主,到时候不想延期,直接换锁赶人,卖家一点办法都没有,口头协议根本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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