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新买房子就踢到铁板,富家女误信朋友,托友人缴付贷款买公寓,没想到对方收了钱后却没上缴,结果被发展商终止购屋合约。富家女如今不但房子没着落,连已经投入的百多万元也拿不回,白白付了110万元。
30岁出头的李小姐,过去一直想在本地买屋投资。2015年10月,她跟父母来新旅游时,把此想法告知居住在本地的刘姓友人,对方当时就毛遂自荐要当她的“中间人”。
“她说能为我们介绍房子,所以就跟着她去看房子。”
李小姐最终看中位于东陵路(Tanglin Road)的嘉御苑(The Crest),决定买下其中一间价格178万5000元价格的公寓单位。
根据购屋合约,买家必须依据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progressive payment),由于李小姐是外国人,在本地并没有银行户头,她于是私下跟刘姓友人安排,把分期付款的钱汇给刘姓友人,由她帮忙交给发展商。
李小姐说,在最初的阶段,房子的付款还算顺利,刘姓友人会在期限内将钱缴付给发展商,但2017年年底,友人因为脚生瘤回中国医治,付款一事就状况连连。
房子于2018年取得临时入伙证(TOP)后,李小姐兴致勃勃来新取钥匙,却发现购屋合约已被终止,原因是发展商没有收到后期的钱。她说自己买房的钱一部分有110万元顺利交到了发展商手中,另一部分被刘姓友人私吞,如今购屋合约被终止,她即拿不到房子,交给发展商的110万元也付诸流水。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9年10月21日的《联合晚报》。
6 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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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去 有一百多万 不就可以开private bank 慢慢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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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Wei 楼主#2
是的,不用走什么捷径。常规操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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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这个是典型的杀熟?有没有足够证据告失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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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原来这新闻邓老板已经先发了。这个单位发展商卖了两次真是赚到饱,没收了第一个买家110万之后,加价到200万卖给了第二个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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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Wei 楼主#5
会被告的,据说这个也是拥有中介执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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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ngWei 楼主#6
我有点怀疑发展商退钱了,但是退到这个“朋友”的账户,现在骑虎难下。
发展商有权没收20%而已,剩余都会退的。
个人推测而已,没有什么证据,也没任何风声,看看就好,不要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