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sinking fund

KIDD  •   •  18576 次浏览

刚买的二手condo进入到交尾款阶段了。我的律师发来邮件列出尾款费用清单。其中有一项是上任屋主在management office交的excess fund。现在让我还,我觉得很奇怪。这个不是他们自己去settle吗?我计划是自己每个季度按时还钱,没想着先去还一整笔,这样对吗?请版上的大神给个建议。

32 条回复
  • 彼岸1988
    #1

    如果如果他把10-12月的都已经交了而你们在10月底交房,则后面两个月的你需要付给他

  • yydy
    #2

    这是一年的费用?

  • KIDD 楼主
    #3

    不是很明白,请指教excess不是他自己选择多交的么?6000多块。

  • KIDD 楼主
    #4

    10月21后的我们会补上我们交易是在10.21,前屋主交到年底的差额部分会补给他。看图中b部分。c部分我就不明白了,而且是6千多

  • #5

    你的交易日期是啥意思

  • KIDD 楼主
    #6

    是completion date不是OTP的日期,不好意思,没讲清楚

  • #7

    不明觉厉,楼主何不让律师解释?房屋买卖过程律师发你的所有文档你有不明白都可以要求ta给你解释


    否则律师费岂不是白出了吗?律师费怎么能仅仅是paperwork呢

  • KIDD 楼主
    #8

    好的,还是去问律师吧,谢谢熊猫

  • 天陨星
    #9

    即合理也不合理前屋主多交的是要还回去给他,但是不可能一个季度交6000多块,除非这个公寓是豪华公寓,一个季度的物业费是七八千块。

  • #10

    重点就是不要和屋主私下协议任何问题的标准回答就是请和我的律师说
    这个sinking fund的balance 应该不会要你出的

  • chanehh
    #11

    求问下sinking funds是啥意思?和maintenance fee又是啥关系

  • DengWei
    #12

    $698.45 是合理的,每个交易都是一样的。C) $6515.21 这个数额非常少见。这个要律师提供证明来看是怎么得来的,我个人估计是前业主由于疏忽多交了1年半的物业管理费。

    你可以和律师求证,顺便通过律师问前业主,让他们自行追讨。

  • #13

    看不懂ing多交了,怎么要vendor交?
    还是要律师查清楚比较靠谱

  • KIDD 楼主
    #14

    你猜对了就是屋主是海外买家,一次性交了很多。现在让我给他补上。我没有同意,现在已经让他自己和公寓管理处去settle了。谢谢

  • KIDD 楼主
    #15

    在房屋买卖中,vendor就是卖家

  • KIDD 楼主
    #16

    其实律师就是打酱油的卖方律师报了个价给我的律师,他们就直接发给我了。也没看是啥,都是流水线上赚钱的,哈哈

  • 滚雪球
    #17

    没问题啊这个就是以前屋主多交了的物业费啊,有的海外屋主直接交三年的。你给了他以后三年就不需要交物业费了,小问题吧?

  • juliana
    #18

    但这个钱楼主原本是可以一年多一点点交的而现在要一次性交六千。如果刚买完房还要装修买家具手头现金紧张,因此不爽不愿意给也能理解,换作是我我也会不乐意。

  • 滚雪球
    #19

    这个是豪宅一个季度就900多的物业费了,6000多也才6-7个季度罢了,海外有钱人一次交一万正常

  • 笑天
    #20

    maintainence+sinking一季度900怎么是豪宅?1500都是大众宅
    D'ECOSIA 一个月就7-800

  • #21

    一季度900多物业费是豪宅?岂不个个豪宅!900多还不够一个月的呢!

  • 滚雪球
    #22

    头晕要睡觉了。900太便宜了

  • 滚雪球
    #23

    想成一个月了完了,今天和女佣算工资也是算不对,脑子完了

  • 991ms
    #24

    交了是比较好的选择
    首先,前屋主和物业并没有坑你,是前屋主提前交了物业费,你接手后的一段时间内无需再交物业费了。从经济上来看你并没有吃亏。当然,提前交的钱损失了利息或者投资收益等等不在考虑中哦。

    如果你觉得不爽,不想要提前付这个物业费,这个就有点难办了。事情既然已经进展到这个地步,说明你已经exercise了otp,交易已经在推进,你可以和卖家协商让卖家去和物业settle,但是卖家没有配合你的责任,愿意帮你是情分,不愿意帮你是本分。简单来说,卖家根本不用理你的,因为终止交易的话,买家的损失是巨大的。

    如果卖家去和物业协商,也不是一句话就能退钱的事情。有些物业/业主委员会做事干脆,没那么畏首畏尾,可能核查之后立刻给屋主一张退款支票。有些有顾虑的,例如担心屋主洗钱啥的,就不直接退钱,让屋主自己找银行申请退款,这就没那么容易了。

    所以,6k也不算很多,就当提前交了一年多的物业费吧。

  • #25

    就是啊怎么要卖家交呢?
    你买房以后,成了屋主之后你交
    卖家交多了和你有什么关系啊

  • greyrabbit
    #26

    道理不该这么讲吧6000多无所谓,是因为你觉得这个数目不对生活造成困扰。但是不代表这是一个普遍而有道理的做法吧,除非卖家在交易前有特意说明并且楼主接受了。
    如果六千可以接受,那么六万呢?“不就是提前交了xx年的物业费嘛”。。。。

  • 991ms
    #27

    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往极端情况考虑,例如卖家提前交了几万的物业费,交易的时候没有告诉买家,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现实中这种人应该很罕见,因为无利可图。
    现在的情况,是这几千也不是不能承受,因为这个而违约的话,损失比这几千要多得多。所以怎么选择,答案应该很明显。相当于吃了个不大不小的暗亏。

  • KIDD 楼主
    #28

    您似乎没明白我在说什么

  • KIDD 楼主
    #29

    可不就是你说的这个道理吗

  • KIDD 楼主
    #30

    交易中不合理的要求可以不用管的谢谢关心,首先事情已经解决。卖家会自己和公寓管理处协商解决。

    您说的不接受卖家的条件,交易就没法进行下去。这个论述不对。因为买房我交完法律条规要求我交的就行了。其余的部分我有权不接受。

    其实主要是屋主卖房啥都不行,我连提前几天放几样东西他都不允许,宁愿房子空着。不行我方便干嘛行他的方便。哈哈

  • #31

    没明白不过我说错了吗?
    vendor到哪都是卖方啊,不光是房屋交易吧

  • DengWei
    #32

    解决就好,有些东西要学会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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