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几年前我就在思考这个伦理悖论,怕话题敏感被删,我还是做个简单的模型吧。

A是医药届顶尖的研究机构,花了十几年和几亿的研究经费研究出了对抗某种绝症的特效药。为了赚回这些成本和获取利润,一盒生产成本只要100的特效药,卖10000,并申请了专利。

得了这种绝症的人,富有的能坚持吃到死,中产的倾家荡产能吃几年然后病死,贫困的几个月的药都买不起只能等死

B是个专门捞偏门的小药厂,分析出了A的配方。尽管有违专利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B还是100的生产成本卖200。虽然利润不高,但是几乎是空手套白狼。而且这个价格使得很多本来买不起A的药的人吃得起有了重新生存下去的权利。

A起诉B,因为B的违法作法让A几个亿的研究投入血本无归。但B不以为然,认为和拯救成千上万的生命的重要性相比,无论是几亿的投入,还是法律条文都不再重要。

究竟是谁对谁错?如果双方都没有错,那错又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