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

PR 副申请人的工作经历是不是不用填?表上好像没有地方可以填,但是在review的时候又出现了要填full employment record.

另外,双方都是EP, 主申副申如果批准了是不是都是同样规格的PR? 不是说副申的一直要依附着主申吧?特别是副申之后如果要帮父母申请ITVP?

非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