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本地企业,另一家为银行。
两家都是永久全职,都可以在家办工,两家合同都没说不允许同时在别的公司上班,
现在是PR,CPF一家每月12日进,另一家每月15日进,薪水一家25日进,另一家29日进。
这样长期下去会有法律问题吗?银行会不会知道我在另一家公司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