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时,房屋内有物件损坏(非暴力所致)要不要出维修钱?
cici0101 • • 30411 次浏览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当租的房子出现一些比如热水器坏,水龙头漏水等正常使用情况下导致的问题,是按照合同的前150租客付剩余房东出还是都是房东出?
之前热水器坏过一次,找中介,中介说按照合同执行,后来屋主联系到我叫我保留收据并且主动上门给了我维修的钱。。。之前电话里跟中介争论了一下,但是中介坚持按照合同执行,还说当初签合同可以提出来这样的问题,可我明明有提,那时候跟我说全新加坡合同都是一样的不可以更改。。。好吧。。。不知道大家都是怎样的?
求教,谢谢!
5 条回复
-
#1
第一个月房东负责修以后房东负责150以外的数额。惯例。
-
#2
我们租房是150块钱以内自付,超出的话超出部分由房东支付感觉这几年我们已经帮房东把老公寓彻底维修了一遍。。。
-
cici0101 楼主#3
同感对啊。。。很多是质量不行,如果遇到好点的房东就直接付掉了,我同事的房东就是,但好房东不多。。。
-
cici0101 楼主#4
无奈好吧,那如果是本身质量不行的电器只能自认倒霉了。。。
-
#5
太旧的电器应该在租之前谈好比如让房东换掉,房东不愿意换就换别家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