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租客问我可不可以报地址
deborahcai • • 42992 次浏览刚买的HDB,然后想出租1-2间房间,租客问我这个地址可不可以报地址,她要发给公司。
我回的可以,但是我想问,是不是需要做点什么?
需要我上报谁吗?然后租房合约是不是也要给stamp duty之类?
没操作过。
大神求助
-
#1
答要给stamp duty 一点点钱 不过得是租客给的吧
-
#2
我是租客通过中介租的现在的房子,有stamp duty,是我交的
-
#3
租房需要让租客做stamp duty屋主要在7天内把租客的名字上报hdb, 加入occupier list.这样租客的公司就可以上报地址给MOM。
-
deborahcai 楼主#4
你好 我有两间房要租一间我会上报因为租超过6个月,
有一间只住4个月,貌似不能上报吧,她也不想给stamp duty。
怎么破 -
deborahcai 楼主#5
另外那个只住4个月的她说不会影响她申请准证,她拿的是S PASS,
所以我就不报她的了,可以吗? -
#6
另一间就不能租有风险
留意下周围,有人为了赚钱甚至连地址都卖给二房东或者给WP报给MOM。真的是疯了 -
#7
短期出租不合法尽量不要做。风险自担。
-
deborahcai 楼主#8
你好 请问风险在什么地方?不太了解
-
#9
政府规定不能短期出租租期必须多过6个月,并且租客要有合法准证。
这种非法出租一被发现,会有罚款甚至组屋会被收回。 -
#10
有的时候住了一个月住不习惯比如说太吵,房东小孩太闹之类的影响休息,所以住了两三个月我就搬走了。 难道我一不小心违法了
-
deborahcai 楼主#11
你好 我用MOM的e-service查了她的准证号 是approved,就算是合法的了吗?
还是要她正式拿到卡才算? -
#12
借贴问 DengWei 老板,如果过来的 EP holder 是我的朋友,我免费给他住呢?这个牵扯到合法非法问题吗?他是 Post D,这边一年合同。
-
deborahcai 楼主#13
我感觉这个不算subletting就是自己朋友而已
-
#14
如果你是私人住宅只要不收租子,随便你住什么人住多久都行都可以。
如果你住组屋,要特别小心,永远记得你不算是真正的屋主,真正的屋主是HDB,你们算租约长达99年的租客。HDB允许你有条件的分租,分租后需要通知HDB谁进住,就算没有租金,不需要报税,但是还是需要通知屋主。 -
#15
approved就行,拿到卡后,检查一下,那个复印件收住就好。
-
#16
你们应该没签正式的租约,没有付过stamping fee?
租约最少6个月。
如果屋主同意提早解约,当然没有问题,不过如果按照正常合约规定,很少有屋主愿意提早放你走,不赔钱就走人有些难度。
之前我们正规中介有收到提醒(警告),有些中介和屋主,租客联合起来,偷偷串联,实际租约只有3个月,但是合约按照6个月做,私下允许租客注满3个月后不用赔钱也可以解约,其实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敢这么做的中介也是傻,不值得为了几百块冒这种没有意义的险,因为最后自己的执照都有可能会被吊销。 -
#17
借问下,如果住在朋友家不需要付钱那种还需要上报给mom吗?我朋友在国内,让我住她家帮她看房子,我已经上报了她的地址了,不知道还有这么多事啊
-
#18
你是WP,你公司就会问你住址的。如果住组屋,屋主没有帮你注册,公司和MOM会找你的。
最近有人问我问啥租整套,8个人里面有人报不上地址,其实就是屋主或者前租客的名字没有从hdb occupier list拿出来。
公寓也是一样,超过8个人,多余的人根本没机会上报地址给mom -
#19
我是pr。。只是ic上写的是她的地址
-
#20
pr 没关系的,让你朋友把你加在occupier list 里就行
-
#21
请问请问如果租客给stamp duty for TA,租客一定要拿到一个original TA吧?
如果房东中介不给,说房东在国外,只有扫描版,咋办?能照签吗?
多谢!! -
#22
同问这种情况怎么办?作为房东方,人家要毁约搬走怎么办?总不能不让走吧?
-
#23
有地住宅呢?也受人数限制吗?
只是wp需要给mom报地址吧?其他身份不用给mom报地址吧? -
#24
4个月的那个你可以报6个月然后签6个月的合同,合同上写好允许租客提前2个月搬走。等住满4个月以后你去问hdb说租客没住满6个月就要搬走可以吗?hdb会跟你说可以提前搬走,只是合同必须要写6个月的。
-
#25
这种其实不太符合规矩但是会遇到。
如果是较真的租客,会要求屋主邮寄原件回新加坡,交给租客一份原件。
只要检查过文件能证明房子真的属于屋主,而且通过中介处理,99%的都没啥问题,中介应该比你还怕出事情。 -
#26
人数还是最多8个,WP 我只知道一定要报地址,其他SP/EP应该不需要。
-
deborahcai 楼主#27
多谢~就是打算这么干
-
#28
很多很多很多很多人都不会遵守6 个月的说法操作起来很困难。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双方能达成共识就好了。 我以前不到六个月因为房子太吵睡不好,提前一个月通知然后搬走了,房东人很好也退了押金。 我一个朋友不到六个月也住的不舒服,就搬走,但是押金没退。 依然也没履行6 个月。也没见被警察抓走或者为这点事传唤到法庭啊。那就搞笑了。我觉得直接说违法,有点过了…
-
#29
就是发生了太多这种租房的小钱财事件,因此ZF才会在1985年成立个SCT来解决双方的钱财糾紛.
-
deborahcai 楼主#30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管是房客还是房东,都不要认为对方为自己考虑是理所当然的,要想和平相处还是不要一味索取。那种想便宜,又要求多,又吵,又大爷的房客,以及想要钱多,省事,又无理的房东,都是奇葩的存在~按流程走,尽量fullfil各自的需求
-
#31
这与Occupier List无关.租客入住或搬离组屋, 屋主都必须在HDB的 List of Subtenants (+/-)更新.
-
#32
哦我只是说租客和屋主各自需要做的事情。:)
-
#33
Roger that! 都了解.恩, 我纯粹是在回复您 #4说的话啊, 请问何来的 occupier list??
Thx. a lot. -
#34
原来是这样网上验了屋主名字,正确。
但是中介要求签合同的时候把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都给房东。这距离入住还有一个月。
问题是,这样要是中介到时不给我钥匙岂不是银子打水飘?
这正常吗?
多谢! -
#35
我都会先收押金,之后提早三天到一周验房,交接,然后马上收第一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