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HDB,然后想出租1-2间房间,租客问我这个地址可不可以报地址,她要发给公司。
我回的可以,但是我想问,是不是需要做点什么?
需要我上报谁吗?然后租房合约是不是也要给stamp duty之类?
没操作过。
大神求助
刚买的HDB,然后想出租1-2间房间,租客问我这个地址可不可以报地址,她要发给公司。
我回的可以,但是我想问,是不是需要做点什么?
需要我上报谁吗?然后租房合约是不是也要给stamp duty之类?
没操作过。
大神求助
答要给stamp duty 一点点钱 不过得是租客给的吧
我是租客通过中介租的现在的房子,有stamp duty,是我交的
租房需要让租客做stamp duty屋主要在7天内把租客的名字上报hdb, 加入occupier list.这样租客的公司就可以上报地址给MOM。
你好 我有两间房要租一间我会上报因为租超过6个月,
有一间只住4个月,貌似不能上报吧,她也不想给stamp duty。
怎么破
另外那个只住4个月的她说不会影响她申请准证,她拿的是S PASS,
所以我就不报她的了,可以吗?
另一间就不能租有风险
留意下周围,有人为了赚钱甚至连地址都卖给二房东或者给WP报给MOM。真的是疯了
短期出租不合法尽量不要做。风险自担。
你好 请问风险在什么地方?不太了解
政府规定不能短期出租租期必须多过6个月,并且租客要有合法准证。
这种非法出租一被发现,会有罚款甚至组屋会被收回。
有的时候住了一个月住不习惯比如说太吵,房东小孩太闹之类的影响休息,所以住了两三个月我就搬走了。 难道我一不小心违法了
你好 我用MOM的e-service查了她的准证号 是approved,就算是合法的了吗?
还是要她正式拿到卡才算?
借贴问 DengWei 老板,如果过来的 EP holder 是我的朋友,我免费给他住呢?这个牵扯到合法非法问题吗?他是 Post D,这边一年合同。
我感觉这个不算subletting就是自己朋友而已
如果你是私人住宅只要不收租子,随便你住什么人住多久都行都可以。
如果你住组屋,要特别小心,永远记得你不算是真正的屋主,真正的屋主是HDB,你们算租约长达99年的租客。HDB允许你有条件的分租,分租后需要通知HDB谁进住,就算没有租金,不需要报税,但是还是需要通知屋主。
approved就行,拿到卡后,检查一下,那个复印件收住就好。
你们应该没签正式的租约,没有付过stamping fee?
租约最少6个月。
如果屋主同意提早解约,当然没有问题,不过如果按照正常合约规定,很少有屋主愿意提早放你走,不赔钱就走人有些难度。
之前我们正规中介有收到提醒(警告),有些中介和屋主,租客联合起来,偷偷串联,实际租约只有3个月,但是合约按照6个月做,私下允许租客注满3个月后不用赔钱也可以解约,其实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敢这么做的中介也是傻,不值得为了几百块冒这种没有意义的险,因为最后自己的执照都有可能会被吊销。
借问下,如果住在朋友家不需要付钱那种还需要上报给mom吗?我朋友在国内,让我住她家帮她看房子,我已经上报了她的地址了,不知道还有这么多事啊
你是WP,你公司就会问你住址的。如果住组屋,屋主没有帮你注册,公司和MOM会找你的。
最近有人问我问啥租整套,8个人里面有人报不上地址,其实就是屋主或者前租客的名字没有从hdb occupier list拿出来。
公寓也是一样,超过8个人,多余的人根本没机会上报地址给mom
我是pr。。只是ic上写的是她的地址
pr 没关系的,让你朋友把你加在occupier list 里就行
请问请问如果租客给stamp duty for TA,租客一定要拿到一个original TA吧?
如果房东中介不给,说房东在国外,只有扫描版,咋办?能照签吗?
多谢!!
同问这种情况怎么办?作为房东方,人家要毁约搬走怎么办?总不能不让走吧?
有地住宅呢?也受人数限制吗?
只是wp需要给mom报地址吧?其他身份不用给mom报地址吧?
4个月的那个你可以报6个月然后签6个月的合同,合同上写好允许租客提前2个月搬走。等住满4个月以后你去问hdb说租客没住满6个月就要搬走可以吗?hdb会跟你说可以提前搬走,只是合同必须要写6个月的。
这种其实不太符合规矩但是会遇到。
如果是较真的租客,会要求屋主邮寄原件回新加坡,交给租客一份原件。
只要检查过文件能证明房子真的属于屋主,而且通过中介处理,99%的都没啥问题,中介应该比你还怕出事情。
人数还是最多8个,WP 我只知道一定要报地址,其他SP/EP应该不需要。
多谢~就是打算这么干
很多很多很多很多人都不会遵守6 个月的说法操作起来很困难。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双方能达成共识就好了。 我以前不到六个月因为房子太吵睡不好,提前一个月通知然后搬走了,房东人很好也退了押金。 我一个朋友不到六个月也住的不舒服,就搬走,但是押金没退。 依然也没履行6 个月。也没见被警察抓走或者为这点事传唤到法庭啊。那就搞笑了。我觉得直接说违法,有点过了…
就是发生了太多这种租房的小钱财事件,因此ZF才会在1985年成立个SCT来解决双方的钱财糾紛.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管是房客还是房东,都不要认为对方为自己考虑是理所当然的,要想和平相处还是不要一味索取。那种想便宜,又要求多,又吵,又大爷的房客,以及想要钱多,省事,又无理的房东,都是奇葩的存在~按流程走,尽量fullfil各自的需求
这与Occupier List无关.租客入住或搬离组屋, 屋主都必须在HDB的 List of Subtenants (+/-)更新.
哦我只是说租客和屋主各自需要做的事情。:)
Roger that! 都了解.恩, 我纯粹是在回复您 #4说的话啊, 请问何来的 occupier list??
Thx. a lot.
原来是这样网上验了屋主名字,正确。
但是中介要求签合同的时候把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都给房东。这距离入住还有一个月。
问题是,这样要是中介到时不给我钥匙岂不是银子打水飘?
这正常吗?
多谢!
我都会先收押金,之后提早三天到一周验房,交接,然后马上收第一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