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问一个特别小白的问题。本人和老公在新加坡13年,在PR8年左右去年申请新加坡国籍,今年6月批准,已经宣誓,拿到了小纸条和护照。在新加坡国籍下来之前,因为怕申请不成功,也申请了澳大利亚PR。

现在澳大利亚PR申请成功,全家打算明年去澳大利亚,可是却听说新移民貌似不可以在多少年内拿其他国家的PR去其他国家,否则会被取消国籍?理由是给我们国籍是让我们留在新加坡给新加坡做贡献,否则就是浪费名额?有这种说法吗?

望大家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