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劳工法令重大改动
南洋暴雪 • • 22945 次浏览从今天(2019年4月1日)开始,劳动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新的劳动法和以前相比最大的调整,是取消了月薪4500以上管理岗位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令保护的限制。
在今天以前,这些员工只能通过合同约定以及普通法的方式保护自己。
从今天开始,所有的员工都可以按照劳动法令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一些明确的权利包括(随便例举一些):
1. 通知离职的权利,劳资双方通知期对等的权利,约定通知期不得低于法定最短通知期的权利
2. 享受产假的权利
3. 享受公休假和病假的权利
4. 最低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原先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和现行法律不符的相关条款按照现行法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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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啥卵用指望这些法令保护,还不如提升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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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班要有加班费这条应该还是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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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了?好事!但是要怎么样确保公司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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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好消息!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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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请问一下我孩子是PR,我看MOM网站上有写可以有两天的Childcare Leave, 但是我HR说那个是根据Employment Act, 只适用于薪水少于$4500的员工。现在是什么情况?可以享受两天的Childcare Leave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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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这个任何薪水都有吧……PR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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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R和外国人一样只有公民非公民的差别.以前问我HR说要薪水少过$4500才行。现在既然Employment Act 没有薪水限制了,按道理应该是可以。要问问专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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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我们公司都有PR两天,公民有6天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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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这个碉堡了……不知道跟老板说了他脸会不会变成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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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MOM说有两天,没说薪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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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是的注意最后in accordance with Employment Act. 以前EA不保护薪水超过$4500的。所以我不能拿CCL.现在应该是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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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可是如果你通过投诉,老板不得不给了你这两天假期然后找个别的借口把你裁了。这个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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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没明白你的意思没有人说要投诉啊。人家根据法律走不给你育婴假你投诉也没有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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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暴雪 楼主#14
是的,从4.1开始所有的员工都享受同样的法定福利不懂的给他看最新版本的劳动法
https://sso.agc.gov.sg/Act/EmA1968 -
南洋暴雪 楼主#15
不执行的MOM投诉之xml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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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是不是因为你孩子是pr 不是公民呢是不是因为你孩子是pr 不是公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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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是的如果是公民就直接是6天了,不用管Emplyment Act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