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notice period是一个月,租客这个月的最后三周(或者超过一半的时间)不在新加坡,房东在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让租客这个月底搬走吗?租客可能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找房子了

 

反之,房东也只有很短的时间找租客

 

情感上不能接受,不过好像按照合同也不能说什么

 

那就是以后为了保护自己利益,要把notice period延长到两个月?

 

还是老老实实不要请长假好了...

 

请教版上达人,大叔二叔,版主等美妈,还有中介达人

--- 原标题:“【房】如果notice period里有大部分时间不在坡,这部分时间会算在notice period内吗?”已由 武汉伢 在 2016-10-03 22:20:41 时修改 --- --- 原标题:“【房】如果notice period里有大部分时间不在坡,这部分时间会算在notice period内吗”已由 武汉伢 在 2016-10-03 22:25:57 时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