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状况: 我本人在申请SC中~ 最近在积极打算购买房屋的事情 因为未来有家庭后买两套房(自住+出租) 所以想请教一下各位大神有没有什么比较推荐的方案 能够合理避税~我目前的一个方案是我先和父母LTVP买一个二手HDB,将来结婚后两个人再买一套EC。
不过不是很确定这个方案的可行性, 例如我在婚后夫妻买EC的话 手上的二手HDB是可以保留的嘛?假如可行的话 EC的额外印花税是不是要按我妻子的额度算呢(假如她是PR的话 ABSD就是5%?)?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