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好友有个疑问:他们拿BTO, 她先生想把房子转到自己的名下,,计划以后再买另一套房子,可以省去ABSD (additional buyer’s stamp duty)。
这边她有两个疑问:1.假如他们离婚的话,根据新加坡法律,这个BTO这么分? 2. 假如先生不幸去世,这个BTO 怎么处理,她和她的孩子还可以继续住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