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个烦心的事,本人已经买了住院险院但是 买时对保险完全不了解。所以健康告知 没做好。当时中介只是说两年内没在新加坡住过院, 没有高血压 糖尿病 心脏病就行。其他的都不需要告知,我自己也没有看合同。今年听到一些关于健康告知的信息,我就把自己合同拿出来看了一下 发现原来有问道五年内有没有XXX 或Xx等都需要告知。 各位大神请帮忙解答一下。我现在是应该做补充告知呢?还是换家公司重新买呢?

另外,还想买定期重疾和寿险。有哪家性价比高的推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