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们好!

我和老公去年八月在新加坡ROM,我是新公民,33岁,入籍七年。
他31岁,给他申请了LTVP,然后他就工作了。无本地学历。
他现在换的新工作,刚刚做了一个半月,月薪大概2400+, 我月薪5500+。

请问各位坛友,我什么时候给他申请DPR比较稳妥,还有成功的机率。一定要提交六个月的薪水单吗,如果中间我换工作有空档是否有影响?

谢谢各位!:D